“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
耕地保护事关国土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限制乱占滥用耕地,对于促进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清远检察机关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犯罪,持续加强涉耕地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综合利用检察建议、磋商座谈、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元化手段,规范耕地资源合理利用。
积极探索“网格+检察”
着力破解信息壁垒
“牛蛙一天到晚都在叫,我们被吵得睡不好觉,气味也很难闻。”英德市黎溪镇辖区内有多名牛蛙养殖户未经审批,非法占用并开挖19亩基本农田用于开办牛蛙养殖场,不仅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还严重污染和破坏了生态环境和耕地资源。
在“网格+检察”工作机制的推动下,英德市检察院依托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发现损害公益诉讼线索。接收到基层网格员反映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养殖牛蛙的线索后,英德市检察院立即对平台数据进行筛查分析,并协同黎溪镇自然资源所前往现场开展实地勘验工作。
查明事实后,英德市检察院对该情况进行立案调查,向黎溪镇人民政府发出磋商函,督促其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整治辖区内的违法行为。目前,被违法占用的1.3万余平方米的基本农田已全面完成复耕整改工作。
清远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运用“网格+检察”工作模式,对接基层综合网格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网格数据互联互通,打破检察监督信息来源不充分、收集渠道局限等信息壁垒,将检察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保护耕地资源不受侵害。
创新融合“数字+技术”
有力强化监督刚性
“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数字思维、科技手段来办案,既能推动整治矿产资源领域的违法现象,还有效助力我们行政机关完善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截至目前,我们已经成功追缴了1600余万元的税款。”佛冈县税务局向检察机关反馈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时,为数字检察办案成效点赞。
佛冈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某矿业公司非法采矿公益诉讼案中,发现该企业存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未缴纳资源税和耕地占用税等违法行为。
通过个案分析,检察官认为上述问题在矿产资源领域普遍存在,为挖掘类案监督线索,该院成立了非法采矿大数据法律监督专班,通过数字检察对矿产资源领域进行专项治理,先后调取了多个平台数据15万余条,同时运用无人机、激光雷达、卫星遥感等信息技术手段,共发现了8家矿山企业涉嫌超量开采,初步估算涉及超量采矿600余万吨,5万余平方米林地被矿山企业非法占用,已立案9件,依法处理非法占地面积140余亩,数字赋能、科技赋能实现良好治理效果。
有效运用“磋商+听证”
聚力提升整治质效
某陶瓷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清城区某地85.3亩土地从事非农业建设,且不执行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对其作出的缴纳耕地占用税的行政处罚。
清远市检察院对此进行立案调查,经过搜集核查证据,确定了该公司漏缴耕地占用税的事实。为切实做好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清远市检察院积极运用案件磋商和听证的手段,做好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工作。
清远市检察院与清远市高新区税务局召开磋商座谈会,就涉案企业是否已缴纳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税务机关是否与自然资源部门建立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等问题进行磋商交流。
为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监管职责,清远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了3名人民检察员就税务部门是否应追缴耕地占用税等问题“精准把脉”。
对案件焦点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后,听证员结合检察官的监督意见、税务部门职责依据及履职陈述对案件进行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督促税务部门追缴该企业的耕地占用税。通过多方磋商座谈和公开听证,有效明确监管职责,化解分歧,税务部门当日即追缴税款260万元,成功挽回国有财产损失。
据悉,清远检察机关近年来共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2件,促进相关部门深化源头治理,督促追缴耕地占用税款及滞纳金近1亿元,查纠涉案耕地、林地面积近855万平方米,督促修复被损毁耕地、林地532亩,以实际行动担起保护土地资源安全的检察责任。
接下来,清远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对破坏耕地、林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以融合履职、数字赋能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提质增效,全面服务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