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诉前调解工作室,是主动适应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调解需求,解决社会矛盾的新载体、新途径。”近日,清远佛冈县人民法院在辖区石角镇新城社区举行“诉前调解工作室”挂牌仪式。这是佛冈法院在社区设立的第一个诉前调解工作室。该工作室的成立,是佛冈法院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积极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
近年来,佛冈法院不断改革创新诉源治理的工作方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便利的解纷路径,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2022年,佛冈法院新收各类案件6350件,同比下降10.81%,审结5972件,法官人均结案213件。今年上半年,佛冈法院新收案件3348件,同比下降14.87%,审结2833件;诉前调解成功案件759件,诉前调解成功率60.87%。
发挥调解工作室品牌“头雁效应”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支撑。法院作为基层政法综治力量之一,2012年12月,全省首个以法官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蓝榕概法官调解工作室,在佛冈法院汤塘法庭挂牌成立,其后调解工作室覆盖全县。
“要体谅群众的难处,让法官多走路,让当事人少跑腿。特别是外地的当事人,他们来一趟不容易,绝不能让他们跑一趟冤枉路。”佛冈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蓝榕概常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同时也是一名法官,最基本的职责是依法办案,化解纠纷。
蓝榕概法官调解工作室的负责人蓝榕概,因热爱做群众矛盾纠纷的“和事佬”,被群众亲切地称为“肥佬法官”。他积累总结了圆桌调解法、背靠背调解法、联动调解法、亲情调解法、迂回调解法“五法”和讲情、讲理、讲民俗、讲传统“四讲”的工作方法,以“四讲”贯穿于“五法”,将“五法”应用于案件,根据案件及当事人特性进行灵活调解。
“我们小区地面、围墙、地下停车场都出现沉降开裂,怀疑与附近在建的房地产项目施工有关,这是否可以利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在城东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时,市民吴女士提出了疑问。在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过程中,佛冈法院的工作人员都会用心聆听社区居民的咨询诉求,从情、理、法进行分析,逐一解答业主们的疑问。
多年来,佛冈法院依托调解工作室,“五法”“四讲”调解经验在年轻法官们中传承,涌现出李海华、杜碧丽等一批“小蓝榕概”。佛冈法院发挥“蓝榕概法官调解工作室”品牌的“头雁效应”,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推进诉源治理,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关口前移,为化解矛盾奠定基础
除了发挥法官化解矛盾纠纷作用以外,佛冈法院还坚持关口前移,做实诉源治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便利的解纷路径。
“再争取争取。”在胡某诉小曾买卖合同纠纷诉前调解期限的最后一天,佛冈法院诉前联调室特邀调解员温育红抱着最后一试的心态,约好了双方在线上进行调解。
近年来,佛冈法院以“蓝榕概法官调解工作室”为主导,与公安、妇联、消委会等建立诉前联调机制,延伸设立诉前联调室、消费纠纷调解室、律师参与化解涉诉信访纠纷工作室、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诉调对接中心、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蓝榕概劳模创新工作室等8个调解室。
“你说的内容和胡某起诉你的事实是一致的。现在是诉前调解阶段,你能主动还款,案件就不会进入诉讼,后续也不会有因执行带来的失信等问题。”温育红看完诉讼资料,每天都在微信上给小曾普及法律知识,引导他主动履行还款。最终,小曾在温育红的耐心调解下,和胡某达成调解协议,并退还剩余货款3万余元。
据悉,佛冈法院坚持矛盾化解在前端,做到能调尽调,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帮助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了解佛冈县德福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现状后,佛冈法院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围绕合作社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并提供《乡村振兴促进法》《民法典》等有关普法书籍。
知法懂法才能守法用法。佛冈法院以“点多线长面广”为基调开展普法工作,了解乡土民情及纠纷特点,普法足迹遍布全县各镇,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普法资料等开展各类普法活动数百次,将法律法规普及到田间地头、社区企业,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为化解矛盾奠定基础。
打造类型化、专业化调解大格局
“没想到经过法官调解之后,问题可以这么快解决,真是太激动了。”2019年,佛冈县某陶瓷公司受到市场变化影响,订单大幅减少,工人一直待岗。陶瓷公司既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发放基本薪资。
迫于生活压力,130多位员工向陶瓷公司索要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费用无果后,遂采用过激行为讨要。该批员工还到辖区政府寻求帮助。
上述一系列行为,引起了佛冈县委、县政府对此事件的高度关注。因事件涉及部门众多,仲裁机构在处理时,邀请法院一起参与调解。最终,该案经蓝榕概不懈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33名员工撤诉、其余97人均成功调解圆满化解。
据悉,佛冈法院坚持条块联动,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依托综治网格,与佛冈县综治委联合出台《关于推进诉讼调解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
佛冈法院整合行业资源,形成合力,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打造类型化、专业化调解大格局。同时,法庭创建“庭所”联动,对发现的苗头性纠纷,与司法所、派出所建立协同治理新机制,确保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提供“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司法服务
“法官,您好。我有一个案件希望您能和村委会一起为我解决。”近日,法官李海华接到辖区龙山镇村民欧某的电话。
欧某诉称,其母亲多年前嫁给其父亲并在村里生活,户籍也一并迁入村里。数年前父母离婚,但母亲仍在村里居住。村里现有的村规是多年前确定,约定外嫁女不能享受村里分红,致使欧某的母亲长期未获得。
汤塘法庭从2021年起,在辖区汤塘镇和龙山镇开展“一村一法官”试点,公布办公电话,提供法律咨询、法官走访、法治宣传、现场调执等综合功能,针对村干部、群众反映的法律问题,做到电话沟通、上门解答、当面调处,把司法为民便民延伸到群众的家门口。
李海华得知纠纷后,主动联系村组长,并和村干部、欧某等人组建微信群,在群里推送和这起纠纷相关的法律规定、生效案例。“村规的约定的确侵犯了欧某母亲的权利,我们应该正视,错了就改。”经李海华、村干部和村民沟通、普法,最终欧某的母亲拿到了其份额的分红。
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护航。人民法庭是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哪里有需求,它就在哪里。为此,佛冈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理念,设立网上巡回法庭、产业园巡回审判点,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着力为群众提供在线诉讼、调解、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司法服务,通过法官释法、案件引导、会商研判、指导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群众可以线上进行法律咨询和调解,享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司法服务。
佛冈法院同时开展巡回审判,把巡回审判作为重要载体,将法庭审理搬至田间地头、将调解工作移至农家社院,凡涉及当事人行动不便、对社会治理具有示范性意义等案件,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