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石龙司法分局、感谢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教育帮扶,我今后一定会积极地工作生活,做一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近日,社区矫正对象吴某解除矫正后,向东莞市石龙司法分局送上一面写有“司法为民 矫正有情”的锦旗,以此感谢石龙司法分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其的教育和帮扶。
在社区矫正初期,吴某对社区矫正工作态度消极,存在情绪低落等问题。面对这一情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耐心地与吴某谈话,并从谈话中了解到,吴某由于被判处罚金的金额较大,缴纳存在较大困难,担心被法院强制执行会影响家庭和工作而产生抵触情绪。为端正吴某思想态度,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心理疏导,矫正吴某的思想和行为。此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法院工作人员沟通,协助吴某向法院提供个人财产资料,申请分期缴纳罚金,最终吴某的申请获得批准。
获得批准后,吴某终于放下思想包袱,在矫正期期间按要求完成报到、提交思想汇报、参加集中教育学习以及各类公益活动。通过学习改造,吴某的思想得到全面提升,言行举止也变得更加端正。如今,吴某顺利解矫,解矫当天累计缴纳罚金金额已经过半。他表示,将争取在2024年内把剩下的罚金缴清。
吴某赠送的锦旗,既是对石龙司法分局工作的肯定,又是一种鞭策。接下来,石龙司法分局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依法矫正、因人施教、真情帮扶,通过不断加强日常监管与人性关怀,帮助矫正对象克服负面情绪、摆脱心理障碍,主动融入和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