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自2023年6月27日上线以来,已在主要互联网平台和政务服务、教育考试、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开展试点应用,取得积极成效。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已形成不低于30万次/秒、1.2万亿次/年的身份认证支撑能力。
●试点应用以来,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已累计下载1600万次,累计申领开通600万人,提供认证服务1200万次。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将始终坚持“自愿使用”原则,充分保障公民个人信息权益,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您是否有过这样的体验?网络购物时,注册登录平台及线上支付需要不断进行身份认证,反复填报个人信息。
您是否有过这样的烦恼?登录各种App时,需要通过短信、图形等验证码以及动态视频、人脸识别等不同验证方式来“验明正身”,十分繁琐,且容易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如今,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这些烦恼都能被解决!
在刚刚结束的第12届中国国际警用装备博览会现场,记者看到,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引发许多参观者的关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成为热词。
据了解,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自2023年6月27日上线以来,已在国内主要互联网平台和政务服务、教育考试、文化旅游、医疗卫生、邮政寄递等多个行业领域开展试点应用,取得积极成效。
近日,记者专访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相关院校专家及政务等应用领域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了解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和应用情况。
什么是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
国家根据法定身份证件信息,依托国家统一建设的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为自然人提供申领网号、网证以及进行身份核验等服务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的信息技术和互联网行业的蓬勃发展,网络空间中基于个人实名身份信息的服务需求出现爆发式增长,也引发个人信息非法或过度采集等突出问题,对国家安全体系和公民个人权益造成严重侵害。
在此背景下,我国组织建设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由公安部负责实施,联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相关主管部门推广应用公共服务。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共服务平台以居民身份证等法定身份证件信息和国家人口基础信息为基础,为自然人签发网络身份,能够以匿名方式证明身份,减少公民身份证号码、姓名等明文身份信息在互联网上的直接使用。同时,可以依法依规为各行业、各单位提供安全、便捷、权威、高效的网络身份认证服务。
“通俗地讲,网号是用户在网络空间中的身份编码,同时隐去了个人身份信息;网证是一种简化版的数字证书,在网络社交、即时通讯等法定实名制领域及其他需要验证身份的场景,作为一种可选择的身份认证方式。”该负责人表示,公共服务采用网号、网证结合的方法,施行人、机、证一体认证模式。用户可通过提供口令、人像、动态验证码等身份认证因子,满足不同场景下的认证需求。
为什么要建立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
满足群众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条件下认证个人身份的需求,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针对当前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世界主要国家纷纷明确将数字身份生态体系发展作为重要战略目标之一,强调支持建设强大的、可验证的数字身份解决方案,并通过数字身份政策、技术加强保护个人隐私、公民权利和公民自由。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研究员于锐介绍,推行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是满足人民群众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条件下认证个人身份需求,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服务支撑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还能够有效减少企业和政府部门、单位等在身份认证服务方面的投入和数据安全保护方面的压力。
信息技术领域专家、清华大学教授郑方做了这样一个比喻:公共服务平台就像一个国家管理的“仓库”,里面一个个“储物间”存放着我们的个人信息,“储物间”有“门牌号”即网号,也有“钥匙”即网证。当我们需要证明身份时,如在网上办理业务,可以只提供“门牌号”,如有进一步需要,就提供自己的认证身份凭证“钥匙”,由公共服务平台核验“钥匙”是否匹配并提供核验结果即可,不一定需要打开“储物间”调取个人信息。
据了解,公共服务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有特殊作用,网号、网证在网络空间传递以及认证时,不包含明文身份信息,并采取加密和签名措施,可以有效防止自然人个人身份信息泄露和串联,以及阻止在此基础上的欺诈、骚扰、网络谣言等不法行为。
公共服务平台如何保护和处理个人信息?
严格依照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从信息收集、信息提供、信息处理等方面充分保障公民个人信息权益
“我的个人真实信息在公共服务平台,这个平台安全吗?”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上线并开展试点应用以来,平台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成为不少用户最关心的问题。
“公共服务平台是由国家背书的身份认证平台,有国家级的纵深防御。”于锐介绍,平台通过构建统一运维监测、统一安全防护、统一业务风控的“三统一”安全防护体系,筑牢稳固的安全底座。
据了解,在保护和处理个人信息方面,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公民个人信息权益。
在信息收集方面,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最小必要”原则收集信息,所收集的信息仅限网络身份认证所必要的信息,不收集其他信息。
在信息提供方面,公共服务平台坚持“最小化提供”的原则,对依法需要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但无需留存法定身份证件信息的,仅向互联网平台提供核验结果,不提供其他信息;对依法确需获取、留存用户法定身份证件信息的,经用户单独同意,平台才可提供必要个人身份信息。
在信息处理方面,公共服务平台处理个人信息或者向自然人提供公共服务,将严格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并取得其同意。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必须在取得个人单独同意后进行。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防护体系,对数据进行分级分类,开展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和监测审计,并及时修复安全风险和漏洞,能够有效保护数据安全。
——通过匿名化技术保护公民身份信息数据,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平台的身份数据基于国家标准密码算法和复杂运算过程完成匿名转换,技术方案获得了有关部门评审认可。
——通过体系化的数据安全方案,实现数据的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从业务性质、使用范围、关联影响、合规要求等维度对数据进行分级分类,在数据的采集阶段、存储阶段、使用阶段、传输阶段等都有对应强化的安全防护措施。
——建立完善的数据运维安全流程,严格数据访问控制和审批管理。对数据使用全程审计,确保合法合规。
——坚持实战化攻防演练,实现主动防御的持续化数据安全防护。周期性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保护测评等工作,不断提升系统整体数据安全水平。
该项公共服务将始终坚持“自愿使用”原则
充分保障网民使用互联网服务、未成年人信息安全和使用等方面的权益
“公共服务坚持‘自愿使用’原则,同时鼓励互联网平台按照自愿原则接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共服务平台充分保障广大网民自愿选择和使用的权益。互联网平台对使用其他方式登记、核验真实身份的用户,也应提供同等的服务。
于锐表示,公共服务旨在为互联网应用平台提供一种安全、便捷、权威、高效的用户身份认证方式,仅在需要用户进行身份认证的场景使用,并非所有用户活动均需使用,完全不会影响用户使用互联网服务。
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公共服务平台规定,对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申领开通和使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时,应当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操作。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申领开通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时应当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8周岁以下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不提供服务。
同时,公共服务平台可依法向互联网平台提供未成年人的年龄标识信息,用于支持互联网平台履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义务。
公共服务平台目前的建设应用情况如何?
已在主要互联网平台和政务服务、教育考试、文化旅游、医疗卫生、邮政寄递、交通出行等行业领域试点应用,并取得积极成效
据了解,目前公共服务平台已形成不低于30万次/秒、1.2万亿次/年的身份认证支撑能力。试点应用以来,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已累计下载1600万次,网号、网证累计申领开通600万人,提供认证服务1200万次。
“充分运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对考生个人信息保护,不断提升考试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考务处副处长蒋华锋介绍,在组织实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中,已将考务管理服务平台全面接入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取得了很好的试用效果。
山东省泰安市大数据局数据管理科副科长纪江涛介绍,承接试点工作以来,泰安市持续打通政务系统应用平台,在应用场景上增点扩面,打造了覆盖公安、住房、医疗等6大领域的37个应用场景,为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推广应用和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探索了有益经验。
据了解,在互联网领域,众多大型互联网平台陆续接入公共服务平台,用户可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进行账号实名注册、账号一键登录、异常账号二次身份核验等;在政务服务领域,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已与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总对总”对接,在试点省市社保、公积金等政务服务领域取得成效;在金融征信领域,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对接公共服务平台,可对企业的法人身份、法人代表等进行双重身份认证。此外,在电信运营、教育考试等领域应用也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