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 李军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社会治理创新要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确保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上,孟建柱同志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创新的新理念新战略进行系统概括,对此专门作出强调。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活力与秩序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孟建柱同志的要求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对于当前解决社会治理领域的突出问题,建设平安中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又有活力又有秩序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目标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我们感受到,一个现代、文明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活力与秩序辩证统一的社会,既和谐、稳定、有序,充满理性,具有完备的法律、制度和道德以规范各行为主体;又充满活力,具备丰富多样性,各群体创造力竞相迸发、各个体潜力充分发挥。良好的秩序是个人、组织迸发创造力的基本前提,充分的活力则为调动人的积极性、推动社会进步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没有秩序,如同回归蛮荒;没有活力,如同万马齐喑。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治理在处理活力与秩序的关系上进行了积极探索。计划经济时代,人主要是“单位人”,城镇人口主要通过单位、街道、居委会进行管理,农村人口主要通过乡镇、村委会进行管理,人员外出,坐车、住宿甚至吃饭都要证明,没有证明寸步难行。那个时候,秩序很好但活力释放很不充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发展和社会变革演进,“单位人”变成“社会人”、“社区人”,人员流动空前活跃,每年春节前后钟摆式的人口大挪移可以说是世界奇观。由于社会活力得到充分释放,人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但也带来一些问题,比如道德滑坡、诚信缺失、假冒伪劣等等,对社会秩序提出了挑战。
方此之时,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结构,既让社会充满活力,又让社会稳定有序。这些重要指示告诉我们,要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在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下,充分发挥社会协同的作用;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实现从“管理管控”到“寓管理于服务”的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这样,就避免了非此即彼,摆脱了“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走出一条“管而不死、活而不乱”,既充满活力又秩序井然的路子。
二、活力与秩序对于海南社会治理具有特殊重大意义
海南是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是国际旅游岛,其独特的体制机制、地理区位、文化传承等,决定了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更加具有特殊意义。经过建省办经济特区20多年的发展,今天的海南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了更有条件、更加自觉地实现科学发展的新阶段。与此同时,伴随国际旅游岛建设战略的深入实施,开放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人员流动性带来的不稳定因素、信息化带来的不可控因素、利益多元化带来的不和谐因素等,无可回避地对海南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带来了冲击。就海南本身情况而言,经济运行、社会稳定、生态环保等领域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矛盾易发点、潜在风险点。新旧矛盾交织、叠加、聚合,使海南社会治理面临重大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活力与秩序的重要论述,为海南社会治理创新“破局”指引了明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海南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孟建柱同志的部署要求,明确了在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民主法治、科技创新等方面同行共进的工作方向;明确了提升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整体水平,推进社会治理由“稳”向“活”转变的工作目标;明确了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有效防控各类社会风险,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使社会治理永葆生命力的工作要求;明确了破解组织体制、工作力量、信息技术、源头治理与末端管理、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行业与组织服务监管等六个方面难题的工作任务。
三、从海南实际出发实现活力与秩序的有机统一
学习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海南省主要是以创新为引领,在全面落实各项措施的同时,突出抓好活力与秩序的有机统一,着力构建与经济特区、国际旅游岛建设相适应的,既活力迸发、又秩序井然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重点学习江西等先进省份经验,推广精细管理,实现社会治理规范化;推动立体防控,实现社会治理精细化;推行高效服务,实现社会治理网络化;推进智能运行,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预测预警预防和联动融合能力建设,实现社会治理专业化。围绕以上内容,尽快启动3-5个具有海南特色的社会治理创新项目。注重资源整合,依托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综治信息系统,重点对村居(社区)、乡镇(街道)两级现有政法、综治、维稳、公安、信访等部门资源,实施人员力量、组织架构、职能作用、运作机制等方面的系统整合,确保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治安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等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在工作中,我们深切感受到,当前社会治理存在基层组织自治能力和民主协商不足,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认识不足、动力不强、渠道不畅等问题。为此,我们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共治格局,构筑纵向专业性、扁平化管理与横向多主体、多元化治理的树状模式。在全省村级组织普遍推行“一核两委一会”新型乡村治理结构,“一核”就是村党支部,“两委”就是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一会”就是村务协商会,吸引有热情、有威望的乡贤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发挥重要效用,协助解决农村各类社会治理和民生难题。同时,在农垦改革中,以国有农场社会管理职能移交地方为契机,借鉴中国古代行政治理单元中“里、亭、甲、保”等叫法,设立新型基层治理单元“居”,为群众自治组织,根据政府授权行使社会管理职责,受政府委托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目前“东昌居”、“蓝洋居”已经挂牌,为我国第一批以“居”命名的基层社会治理单元。这些创新举措,在保持社会秩序的同时,释放了活力,得到各方好评。
我们也感受到,任何一种治理模式,都不能脱离地域乡俗、传统文化、历史条件的土壤。为此,我们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深入挖掘、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琼崖纵队“二十三年红旗不倒”的革命文化,提升群众精神境界;充分利用海南独特的黎苗文化和遍布城乡的妈祖庙、祠堂等基层文化设施,丰富群众精神世界,增强敬畏感,把外在约束与内心约束结合起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国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