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宗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20年12月某天晚上,被害人杨某宇被一伙男子驾乘摩托车持西瓜刀、电棍等工具追砍致轻伤二级。案件侦破后,公安机关抓获11名犯罪嫌疑人,其中陈某等4人已满十六周岁,其余7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处罚。公诉机关以陈某等4人犯寻衅滋事罪向潮安法院提起公诉、案件受理后,潮安法院依法告知被害人杨某宇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杨某宇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上述陈某等4人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7名同案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共33名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连带赔偿其经济损失。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经认真分析案情,了解到该案涉及人数多、多为未成年人,且发现该案矛盾激化、法律关系复杂,在起诉前双方矛盾未能得到化解,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刑事审判庭高度重视,在认真做好各方当事人家属思想工作的基础上,经研判,认为调解更有利于化解群众矛盾,让被害人尽快获得赔偿,且有利于开展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
经过前期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法院充分发挥主持调解的职能作用,制定详细的调解方案,并联系公安机关配合、通知检察院派员参加,组织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及被害人杨某宇一方人员共14人开展调解工作,承办法官从法律法规、习俗伦理、法律风险等多角度做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使得被害人杨某宇一次性获得赔偿款7.2万元。被害人杨某宇一方也对被告人一方表示谅解,该案的矛盾终得化解。该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成功调解,既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又使该案后续刑事部分的审理工作能得以顺利进行,充分发挥了审判调解的职能作用。
今年来,潮安法院刑事审判庭立足审判职能,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推进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切实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提高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助力构建和谐稳定社会。
(潮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