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瓶装液化石油气已经走入了千家万户,但作为易燃易爆的物品,其在运输、储存、经营等环节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为消除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开始实施之际,湛江麻章区人民检察院与麻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近日联合对辖区液化石油气安全进行检查。
检查组走访了辖区的金川供气站、华成麻章门店、长布供气站、华成瑞云门店、旺达麻章供气站等多家液化石油气服务站和杂货店铺,分别对服务站的工作现场、证件、安全制度、销售台账、气瓶检验和杂货店铺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等方面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液化石油气服务站在对用户进行安全指导检查、建立瓶装气体进货验收和销售台账制度、杂货店铺在超范围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商家立即予以整改,并强调服务站要加强日常安全宣传引导,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守安全底线,不要逾越法律红线。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份,督促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规范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行为,最大限度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麻章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