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龙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的附条件不起诉宣告会上,再次对涉罪未成年人小明(化名)进行训诫教育,教育其珍惜机会,努力做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无知少年误入歧途
检察关怀帮助回归正道
2019年间,涉罪未成年人小明(化名)几次与朋友共同实施盗窃,小明负责放风,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承办检察官审查相关证据材料时,发现小明在案发时是未成年人,辍学无业,父母在异地工作,因缺乏家庭教育引导和学校教育,法律意识浅薄,受身边社会人员不良示范的影响,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为了能挽回迷途少年,在检察机关的推动和主持下,小明及其家长积极退赃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经征求各方意见,依法对小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帮教考验期7个月。
检察社工携手帮教
融入社会树立正确观念
帮教期间,我院检察官与司法社工每月定期与小明(化名)开展谈话,安排小明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帮助其建立社会责任感,提升法律意识,培养正确的三观。其次,检察官与司法社工还向小明父母开展亲职教育辅导,教授家庭教育的技巧和知识,引导小明与父母改善沟通方式。为防止其再犯罪,在检察官的建议下,小明还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远离之前的不良社交圈,慢慢向健康有益的社会环境靠拢,生活逐渐步入正轨。
迷途知返,归来仍是少年!
经过七个月的考验帮教期,小明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一定会断绝与社会不良人员的往来,做一位知法守法的好公民,也会与家人好好相处,事事与父母商量,不让父母担心。
“感谢检察官及司法社工,我家孩子在这半年里,真的有了很大的改变,现在他会主动跟我聊天谈心、出去也会告诉我们行踪,也学习到了一技之长,一切都在向好方向发展!”
不起诉宣告会上,小明的父亲向承办检察官和司法社工表达了诚挚的感谢,并承诺会给予孩子更多的关注关心,引导其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检察官和司法社工也表示,作为见证者,非常欣慰地看到小明一点一点“破茧成蝶”。
童心守护,“未”爱集结。接下来,我院还会继续对小明进行为期三年的帮教,持续帮助小明向好发展,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惠州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