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6日下午,湛江市检察院联合吴川市检察院对谭某某民事申诉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湛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和林主持,邀请了湛江市人大代表毛晓戈、黄小妹以及湛江市政协委员沈碧清担任听证员。吴川市覃巴镇党委副书记龙志强受邀旁听。
简要案情
案件申诉人谭某某为原民事案件被告,其与被申诉方为同村村民,双方因宅基地产生争议。申诉人主张争议土地是政府于1953年分给其退伍还乡的父亲,持有吴川县政府颁发的《房屋土地所有证》,一家三代人一直延续居住在该地。2008年,申诉人房屋被台风吹倒,其重建房屋的过程中,被申诉人主张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并对申诉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拆除房屋、排除妨碍。被申诉人主张其为华侨家眷,该争议土地是华侨的祖屋土地,土地改革时被错误没收划分给其他村民,应按政策返还给华侨优先使用,吴川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吴川市外事侨务局的意见,于2010年给两名被申诉人分别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
民事诉讼过程中,申诉人对吴川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诉人一审胜诉,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认为涉案的土地属于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纠纷范围,遂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谭某某等人的诉讼请求。
基于行政诉讼的结果,法院认为被申诉人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合法有效,物权应受保护,遂作出民事判决,判令申诉人拆除争议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排除妨碍。申诉人不服,要求湛江市检察机关监督法院再审。检察机关不支持申诉人提出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申诉人谭某某多次上访。
为针对性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听证会前,检察机关联合当地党委、综治办相关同志带案约谈申诉人,认真听取其主张和诉求,并详细了解其家庭情况、遇到的困难,为听证会准确解开心结奠定基础。
听证开始前,申诉人及另外两名原案被告人眉头紧锁、佝偻着背,提了几大袋材料进入会场,压抑的气氛让在场人员内心都为之一沉。
公开听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通过电子示证的方式,图文结合、清晰明了地展示案件的基本情况、双方的主张以及各自提交的证据及法律依据。
听证员充分听取了申诉人的意见和理由,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申诉人要求检察机关监督法院再审的生效民事判决是基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判,在行政裁判没有改变的情况下,谭某某等人申请生效民事判决监督不符合监督再审条件,并对评议理由进行详细阐释,进行释法说理,使申诉人能理性面对评议的结果。
虽然该案的法理逻辑简单明了,但矛盾化解却纷繁复杂。历史遗留的纠纷,不能再交还给历史,要尽可能解决在当下。
“检察机关不能就案办案,给申诉人一个结果了事,必须为百姓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切实化解矛盾。”张和林说道。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检察机关与听证员以及当地党委相关同志从申诉人切身利益出发,研究多途径回应申诉人的其他诉求,并提出了具体可行的举措。
申诉人亲身听闻检察机关及当地政府将问题换位思考,并多方筹措为其解决实际困难,态度一点点地缓和了,当场承诺在当地解决、不上访。
此次听证,湛江检察机关注重精准化解矛盾纠纷,以听证凝聚共识、形成社会治理合力,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让案件当事人既解开“法结”又解开“心结”,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湛江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