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中山市司法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全面推行法律援助便民措施,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以“四个进一步”提升中山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水平。1月至7月,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17宗,提供法律咨询12913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739.5万元,切实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织密法律援助服务网
建成完善的市、镇、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目前,有市级法律援助机构1家,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23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277个,实现三级法律援助站点100%全覆盖。
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网络,于2020年6月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于今年7月8日在市婚姻登记中心设立“平安家庭建设工作室”,拓宽退役军人及群众法律援助维权渠道。截至目前,中山市已在妇联、残联、老龄委、戒毒所、保险、高校、军分区、银行、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领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9个,实现法律援助“就近办”;积极推广和引导群众通过“12348热线”“法润中山”微信公众号等咨询法律援助问题,实现法律援助“7×24小时”不打烊服务。
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根据中山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动态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自2021年3月30日起,中山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从2187.5元/月动态调整为2198元/月。
对欠薪、工伤和流浪、乞讨人员和75周岁以上老年人申请法援,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开通法律援助申请绿色通道,一律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刑事案件审判阶段,援助对象从没有辩护人且符合法定情形的被告人拓宽至没有辩护人的全部被告人。
进一步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范围
畅通疫情期间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涉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困难职工、农民工返岗、欠薪等事项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
对因重大疾病或残疾等原因不能亲自申请法援的,安排法援律师和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服务延伸工作,在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后,除指派律师承办外,还为农民工提供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的审查等法律延伸服务,实现法律服务全程跟踪。目前已为8户困难家庭提供“一对一”的家庭法律顾问服务。还将法律援助范围扩大到公证和司法鉴定领域,对符合条件的群众免除公证和司法鉴定费用。
进一步丰富法律援助惠民举措
制定《中山市法律援助处点援制度》,大力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建设点援平台,让群众通过点援平台自主选择法援律师。
全面推进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及时更新告知承诺制参考格式文本和《申请法律援助指南》。对属于适用告知承诺制18项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只需签署“法律援助申请人承诺书”,无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申请法律援助。今年来,共有14名群众通过签署告知承诺书申请法律援助。今年4月印发《中山市“援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开展“援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援律师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专业优势,对有调解意愿的案件先行调解,努力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方便申请人的同时也极大地节省了司法资源。截至目前共办理“援调对接”案件7宗,成功调解5宗。
(中山司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