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潮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受理并办结了一宗拖欠186名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案件,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建设单位违反合同拖欠工程款的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年七月份,市政府复议办收到某公司邮寄的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市人社局作出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经初步审查,市政府复议办认为该案件事关劳动者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必须保障186名工人作为行政复议第三人参与行政复议的合法权益,为每一位工人发表意见、表达诉求畅通渠道。
因案件涉及工人人数众多,流动频繁,且分散于全国各地,案件文书的送达面临极大的困难。工作人员针对本案编辑了详细的书面指南,指导工人填写送达回证,指引有需要的工人提交书面意见参与行政复议;对于联系方式尚不明确的工人,通过其工友或用工单位设法取得联系。经过近一个月的不懈努力,工作人员通过邮寄向全部工人送达了《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案件办理期间,工作人员接听工人来电近两百次,仔细向工人释明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程序,安抚工人的情绪,对于不属于行政复议审查范围的诉求,亦通过详细的解释,指引工人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案件审查过程中,市政府复议办工作人员在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提供的大量材料中梳理出案情脉络,并多次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开展内部讨论,联系市人社局及被欠薪工人深入了解情况,做到不放过每一个证据,不遗漏每一个细节。在局领导的支持、工作人员努力及行政复议各方当事人的配合下,案件于9月6日顺利办结。当工作人员再次与工人们联系,提醒工人们注意签收决定书时,不同于一个月前的紧张焦虑,工人们在电话中频频对市政府复议办认真、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肯定,感激复议机关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自潮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施行以来,市政府复议办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立足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不断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工作质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潮州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