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下午,珠海市实验中学对面某餐厅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消防部门立即出警灭火。但在灭火过程中,位于着火点附近的三个消火栓均无水供应,无法使用。次日,针对这一情况,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在消防部门的配合下,对上述三个消火栓进行了现场勘验,仍然无水供应。
消防栓虽小,关系切身利益
这一情况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及到安全生产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金湾区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并迅速同有关单位进行实地勘察,商讨具体处理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积极履职,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安全生产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金湾区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要求,报上级批准后决定立案审查,并分别向金湾区应急管理局、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送达了检察建议。督促上述部门迅速查明金律路消火栓无水原因并及时解决,确保消火栓正常供水;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火栓安全隐患集中专项排查,彻底解决安全隐患;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报送,强化日常监督巡查,及时掌握辖区内消火栓使用情况。
积极履职跟踪督促
收到检察建议后,各职能单位高度重视,经过近一个月的积极履职,全面排查全区范围内854个在档消火栓,确保正常供水,同时对未通水、未移交的232个消火栓及时建档并通报相关部门,力争尽快移交供水。金湾区检察院对各有关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跟踪督促,同时要求各单位建立消火栓日常维护巡查机制,要确保辖区内消防设施时刻处于战备状态,在灾难来临之时成为人民群众最坚实的护盾。
金湾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做到心系百姓,为民谋福,督促政府职能部门依法高效履职,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切实增强百姓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广东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