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佛冈县检察院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服务绿色发展大局,以打造“法治佛冈绿色检察”品牌为契机,聚焦检察公益诉讼主责主业,创新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模式,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佛冈县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法治保障。
2021年,佛冈县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件,其中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9件,发出检察建议28件,发出磋商函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获判生态修复费用2091余万元。
多管齐下,打好检察蓝保护生态绿“主动仗”
一是成立全市首个生态检察室
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诉合一”融合办案模式,开展贴近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线法律监督。今年共受理线索27条,立案19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占全市案件量三分之一。
二是建立“三化”办案工作机制
通过整合人员、职能和机制,形成以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为基础,以打造一体化办案模式为核心,以构建集约化办案机制为补充的生态环境保护的立体式检察工作机制,走司法资源节约、共享的绿色办案之路。
多方联动,织好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守护网”
一是强化生态资源案件监督职能,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
在全县11个派出所成立侦查监督工作室,实现侦查监督全覆盖。
二是创新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凝聚生态保护共治合力
制定《关于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中健全和完善生态修复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衔接的实施办法》,形成保护公益的深度共识和强大合力,用严格制度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与司法所协作,建立生态修复跟踪机制,督促当事人修复受损的生态,确保生态保护实效。
多垒平台,唱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大合唱”
一是上线“公益诉讼随手拍”,拓宽公益诉讼案源
率先全市在官方微信上线运行“公益诉讼随手拍”举报平台,今年共接收39条举报线索,与去年同期对比上升290%,让群众的举报得到切实回应,让公益诉讼真正实现“检察为民”。
二是建立公益保护观察员制度,延伸公益诉讼触角
全县首批90名公益保护观察员已全部持证上岗,实现全县村社区覆盖率100%,形成“检察官+公益保护观察员”的网格化工作格局,汇集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环境保护。
三是打造生态保护警示教育基地,激发绿色发展活力
依托佛冈县检察院汤塘法治教育基地和迳头法治教育基地,升级改造成佛冈检察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生态检察特色教育培训基地的一体化基地,激发出群众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践的行动力。
多方共赢,建好多元化恢复性司法“新格局”
一是多元化推进恢复性司法,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积极探索建立健全“1+4+6”修复机制,即组建一个生态资源检察办案组,辐射林业、国土、环保、水利四大生态修复领域,推动原地修复、异地修复、补偿修复、劳役修复、公益修复、替代性修复六种修复举措落地落实。今年以来,监督完成治理复绿面积约15亩,平整场地约10000平方米,获判生态修复费用2097余万元,督促清理危险废物和垃圾8.8万余吨。
二是先行修复、承诺修复从宽,彰显司法力量与温度
建立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衔接办案机制,调动当事人参与修复补偿的积极性。如办理的易某滥伐林木罪案中,促使被告人在主动认罪伏法的同时,主动提出赔偿生态损失费用。经召开检察环节公开听证会,检察官依法对被告人易某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提出从轻处罚量刑建议,实现惩罚犯罪、生态修复、社会治理有机统一。
滥伐林木案复绿前
滥伐林木案复绿后
三是探索设立生态修复补偿基地,常态化推进恢复性司法
拟建立鱼类资源恢复性司法基地、“补植复绿”基地和生态修复补偿基地,用于违法行为人对受损鱼类资源、森林资源“不能修复、不易修复”,进行异地替代性增殖放流、补植修复,实现保护生态与惩罚犯罪的良好效果。目前,拟在羊角山森林公园建立生态修复补偿基地100亩。
(清远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