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做实做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近年来电梯安全事故频发、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情况,近期,龙湖区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做实做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近年来电梯安全事故频发、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情况,近期,龙湖区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通过对龙湖区部分住宅小区、酒店公寓、商业大厦、出租自建楼房、工业厂房等场所进行实地走访,办案检察官发现,部分客梯、货梯、手扶梯存在过期未年检、维护保养不及时、未设置警示标志等问题,电梯使用单位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存在较大公共安全隐患。为切实保障电梯安全运行,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龙湖区检察院针对上述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电梯使用单位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及时消除电梯安全隐患,并在日常执法中重点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电梯使用环境。
群众安全无小事,接下来,龙湖区检察院将继续跟进监督相关行政机关落实整改情况,着力筑牢公共安全保障,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电梯上的安全。
(龙湖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