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台口罩生产机器我们花了一千多万采购回来,现调试了近一年,生产出来的产品还是不达标,对方现在甩手走人,我们要追究他们违约责任!”
晚上7点多,中山三乡一家企业负责人辗转联系桂山公证处,希望公证处当晚能派公证员办理现场取样保全证据公证。事情的经过是怎样?一起来看下。
原来该企业在疫情期间采购了一台生产口罩内织物的机器,但生产出来的产品始终不达标。在与厂家多番沟通后,对方派出调试工程师对产品质量进行调试,但双方就产品质量是否达标说法不一。在双方决定将产品送检时,厂家却突然要将工程师撤走。为尽量在双方人员在场时进行取样,桂山公证处在初步审核了当事人的企业主体资料及设备采购合同后,第一时间派出公证员赶到当事人工厂,经仔细询问当事人,并通过电话与申请人代理律师进行沟通后,逐步掌握本案关键信息,耐心指导企业补充制作保全证据公证申请等办证必需的文书、完善样品抽取及邮寄方案,并对保全证据全过程涉及的风险点进行了充分、细致、尽责的释疑。
在公证员的监督下,申请人当晚9点多完成了抽取样品行为过程保全证据工作。由于产品品质除了与生产设备有关,与原材料的采用也有重要关系。为证明该生产设备在不同原材料下生产产品情况,公证员连续三天前往工厂就不同原材料生产结果进行取样,在封闭的充满粉尘、噪音的工厂车间一呆就是几个小时,全程紧跟并监督技术人员的取样过程。
为了形成证据链闭环,公证员还建议申请人将三份经公证处封存样品寄往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的邮寄,办理送达公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公证员出具了完整的取样、封存、送检的行为及过程的保全证据公证书,所提供的公证书与其他证据一起形成有利的证据链,为该企业在诉讼维权中赢得了主动。
(法润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