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民争、解民忧、促和谐职能作用,从事前布防、事中联防、事后回访三个方面着手,为辖区群众构筑起“全域覆盖+全员联动”调解服务网络,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提质增效。
前置防线
筑牢人民调解“防火墙”
织密调解组织“一张网”
高新区积极构建以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圆心、2个驻派出所调解窗口为主线、17个社区调委会为切面贯通区、镇、社区三级的纵向立体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发挥专业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骨干力量,在全区铺开了一张“上下联动、覆盖全域”的调解网络。
依托劳动监察大队、妇联、知识产权协会等多方力量,成立劳调委、婚调委、知调委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实现“专业纠纷专人调,行业纠纷行家解”,确保矛盾纠纷化解无死角。
下好基层调解“一盘棋”
积极整合社会各行业领域专家力量,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专家库,把专业律师、高校法学专家、大学生普法志愿者、有港澳背景的法律人才“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动员起来”,为辖区重大疑难纠纷提供专业意见,提升纠纷化解时效性和成功率。
强化基层调委会建设,以社区组织换届为契机,将“两委”班子成员、社区调解员作为主要对象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充分发挥社区调解员知法懂法并熟悉当地民风民俗优势作用,广泛细致地对接居民分歧,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目前,高新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22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34名。
打造防调工作“一条链”
高新区坚持“防调结合、以防为主”原则,制定《高新区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方案》,成立矛盾纠纷调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党员先锋志愿者通过巡查、走访等,深入开展拉网式、滚动式专项排查,及时掌握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
加强司法所、劳动监察大队、派出所、产业园区各部门协同配合,对排查出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隐患,分级分类进行“层级管理”,做到宜调尽调,防止纠纷转化升级。
凝聚合力
开辟人民调解“直通车”
完善部门联调对接机制
持续深化司法、人社、住建、综治等部门“一同响应、多方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共治体系,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涉及面广的重大疑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制,及时召开专项分析研判会研究解决,凝聚各部门共同预防与化解矛盾纠纷合力。
建立“访、调、援”流转机制,通过案件分流转办,实现一个平台受理诉求、一套流程解决到底,切实简化办事流程凸显便民利民新成效。
截至目前,高新区共受理调解案件579宗,调解成功率99.81%,涉及金额超过1000万元;处理信访、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转办案件48宗,案件解决率100%.
建立法治体检常态机制
高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律师力量,搭建政律企三方对接平台,由律师服务团队深入企业提供“一对一”免费法律服务,对企业在生产经营、合同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产生的矛盾纠纷做到提前介入,帮助企业快速解决法律难题。
依托专业法律顾问力量,组建“护薪维权团”,由“坐等群众找上门”向“走进企业查问题”转变,对企业开展精准体检,对在建工程开展劳资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据统计,上半年高新区企业及在建工程所涉劳资纠纷共380宗,占比65.63%,调解成功率100%.
探索政社合作创新机制
积极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灵活便捷优势,创新成立“唐仁议事”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吸收人大代表、社会贤达、退休党员干部、村居法律顾问组建“唐仁议事团”,累计对疑难纠纷进行集体议事65次,处理物业纠纷、意外死亡纠纷等100余起,实现人民调解、说事评理、社区自治等工作有机融合。
依托区校合作机制,多方面整合高校教师、普法志愿者、专业律师等优质资源,在北理工探索打造法律服务站“校园版”,高质量服务在校师生,促进校园矛盾就地化解。
末端服务
架起人民调解“连心桥”
做好矛盾纠纷疏导化解
高新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安排专业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办理大厅“定期坐诊”,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疏导涉法信访,畅通群众诉求反馈渠道。
对属于法律援助受理范围的,即时启动“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帮助困难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及时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2021年以来,累计接受群众各类法律咨询710人次,引导有需求的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102人次。
强化调解案后跟踪回访
为全面掌握调解协议履行情况,高新区积极落实案后回访制度。
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定期跟踪回访,切实了解当事人的满意度和协议执行进展,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今年以来,没有一起案件因为调处不力或调解不及时而转化为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调解协议履行率达100%;累计组织跟踪回访118人次,群众对调解满意度100%.
推动人民调解深入人心
不断创新宣传方式,结合“护薪维权”专项行动、“人民调解宣传月”等主题,组织律师、调解员、志愿者深入工地、社区、企业宣传《人民调解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珠海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