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民警,解开了我心里的疙瘩!”今年4月,依托区、镇两级综治中心,山东省日照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河山派出所对一起邻里积怨进行3个多小时的联合调解,最终成功化解矛盾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称赞。
“要将综治中心打造成矛盾纠纷的终点站。”7月10日,在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综治中心,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黄庄派出所民警和调解员从法理情多角度调解,成功化解一桩劳资纠纷,增强了民警对综治中心建设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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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各地公安机关进驻综治中心依法履职,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助力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直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综治中心建设。今年3月,中央政法委在福建厦门召开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部署推进以县级为重点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现场会后,各地各部门闻令即动、抓紧建设。截至8月初,全国已有2848个县级综治中心正式运行,基本实现有牌子、有场地、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的“五有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依法办理,“到综治中心能解决问题”日益成为群众共识。
搭建统一平台 推动部门入驻
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整体合力
如何让“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成为社会共识?如何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明确: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本质是化解矛盾、为民服务,特点是集合办公、方便群众,重点是权责清晰、履职到位,关键是统筹协调、督办问责,根本目的是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
随着以县级为重点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如火如荼开展,各地各部门纷纷将推进场所设置规范化作为夯实建设基础的第一步。
统一命名挂牌——截至目前,全国99.9%的县级综治中心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或“综治中心”统一命名并对外挂牌,各地纷纷选择辐射能力较强、交通相对便利、群众办事方便的地点,开门接待人民群众;
明确指导关系——各地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向党委请示汇报,全部明确县级综治中心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由同级党委政法委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强化功能布局——各地县级综治中心主动适应化解矛盾纠纷的需要,普遍设立群众接待大厅和综合受理窗口,实现对群众各类诉求的“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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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综治中心搭建平台,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力量,综治中心建设既方便了群众,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又改变了过去各部门力量分散、单打独斗的局面,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平安就在身边”。
随着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各地县级综治中心纷纷推动调解组织、行政主管部门、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各方面解纷资源入驻、轮驻,“攥指成拳”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整体合力。
强化思想认识,积极推进建设。现场会后,全国公安机关形成普遍共识:综治中心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平台,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重要载体。
在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入驻的同时,立足公安职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联合有关部门创新推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机制,推动公安工作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如今,全国县级综治中心调解组织入驻率已达100%,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信访、人社等常驻部门入驻率分别达90.6%、87.5%、90.7%、90.3%、74.9%。公安机关入驻率达到88.2%。特别是在天津、内蒙古、吉林、江苏、山东、甘肃、新疆等地,公安机关入驻率已实现100%。
规范运行机制 强化督办落实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纠纷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硬件建设是基础,运行机制是关键。
在实践探索中,各地大力加强综治中心机制建设,充分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法律手段,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纠纷。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协同,全力保障各项机制顺畅运行,确保群众的每项诉求都“接得住”“办得好”。
——在统一受理方面,截至目前,全国有81.5%的综治中心建立受理告知单制度。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综治中心不断建立健全入驻部门间的协调调度机制,公安机关会同法院、检察院及司法、信访等9个部门常驻,民政、卫健、教育、工会等7个部门单位轮驻,形成“一窗口受理、一揽子调处”模式,“一站式”办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在分类流转方面,截至目前,全国有88.8%的综治中心建立了与入驻部门业务协同对接机制。在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综治中心内,诉讼服务、信访接待、公共法律服务等各功能区实现无缝衔接,公安机关等近30家单位组团入驻,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流转。
——在依法办理方面,截至目前,全国有87.9%的综治中心建立按照法治化“路线图”依法办理机制。在贵州,省级统一制定“首接首办、分流转办、协调调度、研判预警、限时办结”等制度,并嵌入综治信息平台刚性运转,公安机关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在闭环管理方面,截至目前,全国有84.7%的综治中心建立“工作提示函”“风险预警函”机制。在江西宜丰,公安机关依托县级综治中心建立矛盾风险提示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风险外溢升级的矛盾问题,由治安部门牵头向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党委和政府下发风险提示函,有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到位。
为了更好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县域,实现“矛盾不上交”,今年以来,各地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的督办落实职能,加大对群众诉求办理程序、化解结果的跟踪掌握、全程督办,对每一件矛盾纠纷“一盯到底”。
综治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是职能和力量的整合,进一步优化了运行机制,提升了定分止争质效。在以综治中心为抓手实现社会治理模式系统性重塑的征程中,始终活跃着那一抹抹藏蓝身影。
强化数据赋能 坚持主动破题
持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
信息化是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的重要支撑。扎实推进以县级为重点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以来,各地各部门不断强化数据赋能,坚持主动破题,信息化建设亮点纷呈,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持续提升。
从“互不畅通”到“全量汇聚”,各地以省为单位建设综治中心信息平台,统一数据标准和技术标准,逐步在省域内实现相关职能部门数据横向联通,省市县乡纵向贯通,各类矛盾纠纷、社会治安数据全量汇聚。在重庆,江北区综治中心指挥调度大厅内,电子屏幕上显示着数字法治驾驶舱,依托数字重庆“1361”总体架构,通过接入区治理中心和镇街“141”智治平台,整合公安、司法、信访等23个部门数据资源,构建起人、房、地、事、物五维关联数据库。
从“人反复跑”到“数据跑腿”,各地聚焦信息系统多头建设、数据联通共享难等问题加大破解力度,推动综治中心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化,进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资源从“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跃升。在广东,各地采取“省级总平台、市县分账号”的方式,由省级牵头研发全省“粤平安”综治中心业务系统供各市县使用,目前已覆盖全省19个地市,有效推动了数据共享、系统互通和业务联动,大大减轻了基层重复录入数据的负担。
从“被动响应”到“主动破题”,各地依法加强数据赋能,为重大风险动态研判、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提供技术支撑,努力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防于未然。在湖北,石首公安机关将110指挥中心、12345市长热线和综治中心等16个部门(平台)横向打通,15个乡镇、192个村级中心纵向联动,构建起公安系统“小闭环”、政法部门“中闭环”、党政“大闭环”三级风险隐患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凝聚合力,推动高效化解风险隐患。
写好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这篇大文章,人民公安始终在路上。下一步,各地公安机关将继续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大局长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