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鼎执温暖”党建品牌,聚焦民生关切,解决急难愁盼;在全市首创执行建议机制,推动“立审执”高效衔接联动;打造“三阶治理”机制,破解执行异议难题……
近年来,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提升执行质效新路径,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筑牢当事人胜诉权益保障线,取得一系列显著成效。2024年,该院执行案件平均结案时间同比减少61.88天,执行到位率同比上升7.72%,执行完毕率同比上升19.28%,被评为“全市执行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聚焦民生创建品牌
前不久,鼎湖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写有“尽职尽责为民服务 热情高效为民解忧”的锦旗,赠送锦旗的是一名被执行人。
两年前,姚某经营的一家工厂因经营不善而倒闭,欠下工人工资、厂房租金和民间借款共计数十万元。因追款无果,12名债权人将姚某及其工厂诉至法院。然而除了一批机器,被执行人再无其他可执行财产。
“这些机器经法院多次在网上拍卖,最终都流拍了,挂拍一年多,机器价值大幅缩水,执行工作陷入僵局。”负责该案的执行员陈思尧回忆说,经执行干警研判,这些机器所属的行业领域专业性较强,如果改由被执行人自行售卖,不仅能最大程度保障合理售价,也有望加快售出。
陈思尧深知资产处置的背后,还关系着10名工人的家庭生计,需尽快解决。他召集12名债权人召开会议,共商机器售卖问题。其中11人都同意法院提出的方案,但债权人李某坚决反对,理由是担心姚某低价出售且存在携款潜逃风险。陈思尧便耐心做李某的工作,解释机器易老化,若长时间搁置,不但贬值快,还会受新型设备上市的冲击而导致卖不出去。法院会对姚某的出售行为及相关款项进行监管。最终,李某同意由姚某售卖机器。
与此同时,执行干警也化身“卖货郎”,积极到工业区实地寻找买家。经共同努力,该批机器最终以31.5万元的合理价格售出。
在执行款分配环节,之前为了利益互不相让的各债权人都同意执行干警的建议,优先保障工人工资。当天,工人们共分到27万元,与被执行人姚某握手言和。姚某也长舒了一口气,对执行干警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我院打造的‘鼎执温暖’品牌,专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通过快立快执、专窗办理、定期回访、司法关怀等方式,让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鼎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国红告诉记者,“鼎执温暖”党建品牌自2024年创立以来,以党心连民心,不断提升执行质效,截至目前已开展涉劳动者权益案件集中执行行动11次,为241名农民工追薪1326万余元;开展司法救助5次,救助金额48000元。
源头减少执行案件
“这几个案件执行内容不明确,建议改进。”近日,鼎湖法院执行局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该院审判部门制发执行建议。
据悉,为进一步优化和推进矛盾纠纷执前化解机制建设,提升执行工作实效,鼎湖法院在肇庆首创执行建议机制,推动“立审执”(立案、审判、执行)高效衔接联动,从源头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今年以来,该院执行局向立案审判部门制发了3份执行建议,有效解决5个案件执行内容不明确以及提高审判执行质效的问题。新收执行案件同比下降23.26%,执行到位率同比上升5%,执行完毕率同比上升12.87%。
“为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提高执前化解矛盾纠纷效率,我院从三个方面加强执行建议的作用。”吴国红介绍说。
一方面,建立执行建议机制。出台《内部执行建议规程》,其中明确,对调解书自动履行率过低、应采取保全措施而未采取、立案和审判未能兼顾执行、判后督促履行不力等问题,可以向立案和审判部门发出执行建议。
该院还梳理、调研近年来行政案件申请执行情况,针对行政案件判决书、调解书自动履行率不高的问题发出执行建议,向未履行判决的涉案行政机关制发《督促履行工作提醒函》。去年以来,鼎湖法院新收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同比下降18%。
另一方面,建立“立审执”联动解纷机制。完善执行咨询制度,立案和审判部门在诉前、诉中调解阶段,针对调解协议的相关问题向执行局发送《执行咨询函》,执行局对调解书的可执行性进行评估并提供意见建议,确保调解书的可执行性。选派专业素质强的执行法官入驻调解中心,提供执行咨询、联动化解矛盾。今年以来,该院制发执行咨询函3份,联动化解矛盾纠纷12件,调解协议申请执行率同比下降7.6%。
此外,建立工作会商和反馈落实机制。立案、审判、执行部门定期会商研究解决前期调研、中期跟踪、后期落实阶段出现的问题,督促被建议部门落实执行建议内容。完善执行建议跟踪反馈制度,要求被建议部门对不采纳建议的情况作出书面反馈,对被建议部门经督促无正当理由不予落实的,进行通报。
破解执行异议难题
在鼎湖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广看来,该院推出的“三阶治理”机制为减少执行异议带来了立竿见影的成效。
“今年上半年,全院收到执行异议申请72件,同比下降38%;执行异议立案58件,同比下降26%;申请执行复议19件,同比下降42.4%;执行异议审限内结案率达100%。”李广说。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矫正执行异议权滥用等问题,推动执行异议案件前端化解,鼎湖法院制定并施行《关于执行异议案件办理的工作办法(试行)》,构建起“三阶治理”机制。
前端,强化分流,筑牢异议化解第一道防线。该院改变异议诉求直接进入执行审查程序的传统模式,实行执行异议“首接制”,明确执行异议诉求首先由执行实施人员处理,将矛盾化解在立案前。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经全面核查,异议成立、执行行为确有错误的,执行实施人员主动纠正。异议明显不成立的,充分释法说理,告知滥用执行异议权的法律风险,引导当事人撤回异议申请。对异议坚持要求立案,或确需进入审查程序的,移交立案部门。今年上半年,通过前端分流,24件执行异议申请在立案审查阶段得到化解。
中端,做实解纷,强化实施与审查协同联动。在执行异议案件审查过程中,法院打破实施与审查环节的壁垒,建立全程沟通协作机制,确保纠纷实质性化解。执行审查人员主动与执行实施人员沟通,了解执行案件办理情况,避免就案办案、执行行为被不当撤改;发现异议纠纷可实质性化解的,与执行实施人员共同开展化解工作;对能够确定裁决结果的案件,向执行局提出自纠建议,执行局自纠后与当事人就裁判结果进行沟通,引导当事人撤回申请。今年上半年,通过实施与审查协同化解,引导当事人撤回申请6件。
后端,聚力规范,提升执行质效与裁判公信力。该院通过总结经验、强化监督、统一尺度,实现执行异议治理的长效化、规范化。加大对案件事实及法律关系真实性的审查力度,聚力防范和制裁虚假异议、滥用异议权行为,提升违法成本。以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高频提问为抓手,识别和梳理不同裁判观点并及时予以“纠偏”,确保执行异议裁判尺度统一,提高案件裁判质量。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我院将坚持探索与实践,以‘力度+速度+温度’组合拳破解执行难,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吴国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