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全面深化改革
2021年
最高检出台检察政策与协作机制,助力区域协调发展,比如制定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18项举措,深化长江经济带检察协同履职。
2022年
最高检部署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提出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目标;最高检组织跨省交叉巡回检察覆盖所有省份;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新增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等履职领域,形成“4+9”法定领域职责。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
2023年
最高检制定《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以36项任务明确检察改革的整体路径。完善一体履职机制,规范上级检察院统一调用辖区检察人员办案制度;深化数字检察战略,建立健全数字检察工作机制。
2024年
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健全业务指导、评价、监督体系,构建“统筹质量与数量、突出质量优先”的制度框架。聚焦检察工作考核管理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决定,推动检察管理进入以质效为核心的新阶段。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全面部署检察改革与检察工作。发布新修订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推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落实和不断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
2025年
最高检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制定《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统筹完善办案质效分析、共性业务指导、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等制度机制,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涉外法治
2021年
最高检设立专班加强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巩固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参加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上合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等视频会议,服务共建“一带一路”。
2022年
最高检深化与毗邻国家边境检察交流合作,如内蒙古检察机关配合最高检会同蒙古国驻华使馆开展访问调研,依法适用领事探视制度,保障涉外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
2023年
最高检主办第二十一次上合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依托国家检察官学院等平台开展涉外培训,接收外国检察官研修学习。
2024年
最高检检察长率团出席第十四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期间,在新加坡“总检察长讲堂”以“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检察”为题发表演讲。首次召开全国涉外检察工作会议。会同国家监委等制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完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配套措施。印发《关于加强涉外检察工作的意见》。
2025年
最高检倡议并举办了首次中非检察合作论坛,最高检检察长与12个非洲国家检察机关代表团代表围绕“中非现代化进程中的检察担当”交流经验、共绘愿景。
“改革开放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规律,坚持正确的方法论”……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
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离不开法治护航。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自觉服从服务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下大气力推动检察机关自身改革和发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积极融入全面深化改革
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着眼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作出的重大决策。
就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印发后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意见》出台。2024年12月,身处海南自贸港核心区的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与海口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的合作协议》,共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该院被确定为全国知识产权检察办案联系点后,办理了多起侵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而这,正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缩影。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全会提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
检察机关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重大举措和重点任务,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检察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
通过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着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将检察履职转化为保障改革深化的具体实践,以法治力量推动全会确定的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健全检察环节护稳定、促发展工作机制;健全对严重犯罪及时依法从严惩处机制;精准对接国家区域发展重大战略;健全检察环节信访工作法治化机制;先后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意见》《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等,以高质量法治服务融入和保障改革发展大局……记者梳理发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近年来,最高检通过制定和完善制度体系,为检察机关融入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发展大局等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证。
以务实举措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检察改革势在必行。
如何将改革任务转化为检察实践?最高检从履职办案破题,提出“三个善于”,为各地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了方法论指引。2024年10月,最高检聚焦检察工作考核管理,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决定,标志着检察管理迈入以质效为核心的新阶段。
顶层设计是改革的“四梁八柱”。2023年,最高检制定《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以36项任务勾勒改革路径。完善一体履职机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支持下,规范上级检察院统一调用辖区检察人员办案制度。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检察官遴选制度,优化检察官助理培养。四级院检察长常态化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推动天津、云南、宁夏、新疆等15个省区市建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
2024年1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健全业务指导、评价、监督体系,两者共同构建起“统筹质量与数量、突出质量优先”的制度框架。同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发布,对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助推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全面部署。
一条条改革举措从最高检直通基层院,一项项改革任务在锐意进取、扎实推进中落地落实。
“中国之治”在世界舞台闪耀光辉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
就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之际,中国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务实的行动,向国际社会展示法治中国的蓬勃生机与独特魅力——10月29日,中非检察合作论坛的会场内气氛热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与来自12个非洲国家检察机关代表团代表齐聚一堂,围绕“中非现代化进程中的检察担当”主题,分享实践经验,共绘未来愿景。
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到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从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到中非检察合作论坛,中国检察机关主导的多边外交舞台正焕发出强大生命力。
上海检察机关办理首例假冒核准在我国领土延伸保护的国际注册商标案等新型案件,筑起知识产权保护屏障,助力增强外资投资中国信心;广东检察机关针对梅阁码头旧址保护的跨国云听证,让海外侨胞跨越山海见证乡愁的守护……中国方案通过一个个鲜活案例传递。
在陕西西安,中欧班列的汽笛声中,检察官们正与沿线国家司法机关共商物流安全保障;在上海临港,自贸区检察官正研究适应国际经贸规则变化的司法应对;在浙江义乌,国际商贸城的检察官联络站里,中外客商正在体验“一站式”法律服务……中国智慧通过一个个生动画面彰显。
从2024年11月首次召开全国涉外检察工作会议,到2025年初建立覆盖全球100个国家的167份合作协议网络;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涉外检察工作的意见》,到建立涉外检察人才库培养复合型人才,打造跨国培训与交流的平台,每一步都镌刻着中国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全面加强涉外检察工作,完善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检察举措,依法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中国检察机关正以更高站位书写涉外法治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