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据统计,自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截至2016年年底,广东检察机关共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33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4件,提起公益诉讼51件,发现公益案件线索和办理诉前程序及起诉案件数均处于全国前列,起诉案件数量超出全国试点省份平均数近一倍,且进入了常态化增长轨道。
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周虹介绍,2015年7月以来,全省试点检察院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和最高检部署要求,稳步扎实推进试点,广东共有6个试点市级检察院和51个试点基层检察院,目前全部市级检察院和78%的试点基层检察院都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全国率先完成了2016年年底前100%试点市级检察院和60%以上试点基层检察院有提起公益诉讼的改革任务。
“绝大部分案件是检察机关通过诉前程序推动了侵害公益问题的解决,少部分案件作为最后监督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案件注重典型性、代表性,覆盖了环境资源保护、消费者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全部试点领域。”周虹说。
据悉,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800条,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18件,占比均为80%以上。
在行政公益诉讼领域,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诉前程序案件31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5件,占广东全部起诉案件的近九成,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履行法定职责。“从试点情况看,检察机关主要通过办好诉前程序案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功能作用,推动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一个月期限内及时回复,积极整改245件,整改率达82.5%,有关行政部门快速、有效地解决了一大批舆论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生产生活影响严重的‘老大难’问题。”周虹说。
“检察机关充分尊重司法规律,适应法院环境案件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目前起诉案件中六成以上为异地起诉。”周虹还介绍说,广东在全国率先实现起诉案件领域全覆盖,除重点的环境资源领域外,在其他试点领域均有代表性实践,如深圳市检察院对倒卖走私冻品的行为人提起了全省首例消费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