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广州珠江宾馆召开,会议系统总结广东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在全省进一步铺开试点工作。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林少春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院长郑鄂、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参加会议并分别就全省法院系统、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工作作出部署。
已有178个单位纳入改革试点
记者会上获悉,从今天开始,广东将在全省进一步扩大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范围,将省法院、省检察院,深圳、汕头、佛山、茂名等第一批试点市的所有法院、检察院,全省其余17个地级市的市级法院、检察院和所辖的两个县(区)的基层法院、检察院,以及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检察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纳入改革试点。
据统计,全省已有178个单位纳入改革试点,占到全省法院、检察院总数的57%,其余的法院、检察院明年也要适时全部启动试点改革。
会议透露,广东省的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至今,虽然只过了一年,但已取得明显成效。除法院、检察院内外思想观念发生可喜变化外,司法权运行机制也更加顺畅,更多优秀司法人才向办案一线汇集。
改革后主要办案指标均有提升
改革中,还明确各类人员的比例,确保业务骨干集中在司法办案岗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检察院案多人少、编制不足的矛盾。如,深圳市中院一线办案的法官从277人增加到304人,比改革前增加了10%;提高法官、检察官入职门槛,确保业务水平高、能独立办案的人进入员额,有力促进了法官、检察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正规化建设;以前因为业绩突出而提拔到领导岗位的院庭长、检察长和处科长们,开始逐渐回归办案岗位,亲自办理的案件数也有大幅增加。
从统计数据来看,改革后试点单位主要办案指标均有提升。如试点法院裁判文书的合格率比改革前平均提升5.1%,案件发回改判率和信访投诉率分别下降0.9%和7.5%。汕头市法院今年1-10月办结案件同比增长28.53%,茂名市法院今年以来主审法官人均办案数同比上升87.1%,深圳市检察院今年1月以来审查逮捕案件办结时间同比缩短16.1%,佛山市检察院今年1月以来办理的案件数同比增加50%以上,深圳等地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当庭宣判率接近九成,办案周期显著缩短。
让审理者裁判 由裁判者负责
林少春对全省司法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要求,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突出工作重点,积极稳妥地推动新一轮试点工作。要以推进员额制改革为抓手,提升法官检察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要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健全职业保障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司法人员的积极性;要稳妥推进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保障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