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绿水间,放眼望去,一幅“鸟在林中歇,林在水中生”的美景映入眼帘。
这里是有着“广东省森林小镇”“岭南生态气候标准·城市天然氧吧”之称的开平市大沙镇,也是当地重要的水源保护和生态发展区。“6·5”世界环境日前夕,江门开平市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氧吧”,对一起非法狩猎案开展巡回审判,并邀请部分全国、省、县、镇人大代表与大沙镇干部、村民一同旁听审理。
到偷猎地巡回审判
2022年,被告人雷某从网上购买捕兽夹和远程户外报警器,多次在大沙镇案发林场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非法猎捕。后办案民警在其住所内搜查出黑领椋鸟、八哥、大拟啄木鸟、领角鸮、虎纹蛙等野生动物。
经鉴定,虎纹蛙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黑领椋鸟、八哥、大拟啄木鸟均被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价值近2万元。
承办法官吴柏威看着案卷陷入沉思:大沙镇野生动物资源丰富,但当地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和相关法律知识还是不足。经认真研究,他决定在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
当天,国徽高高挂在法院警车上,吸引了当地群众围观和讨论。
“大家可以在旁听席旁听,待会我们就本地发生的一起刑事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吴柏威见状,邀请大家有序坐下。
庭审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和发表意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表了陈述意见,并就非法狩猎、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表示悔意。
“我原以为只是寻常捕鸟,没想到触犯了法律,现在特别后悔当初的行为,诚恳向社会公众道歉,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违法犯罪行为……”被告人雷某在庭审中忏悔道。
“本院认为,被告人雷某违反法律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综合本案犯罪事实及相关情节,依照法律规定,被告人雷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一年……”经审理,法官就本案进行了当庭宣判。
庭审现场变身普法课堂
大沙镇的森林覆盖率达65.48%,饮用水源保护区面积占比超70%。天露山的涓涓细水,一路向东汇聚成2.58亿立方米的大沙河水库,滋养着这里优质的湿地生态系统。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的不断普及,鸟类种群数量总体呈现恢复性增长。然而,盗猎、捕杀、食用、贩卖等破坏鸟类正常迁徙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巡回审判结束之后,法官脱下法袍,现场化身“法治宣传员”,结合身边发生的鲜活案例向旁听的村民普及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鼓励他们发现类似情况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以实际行动守护家园绿色生态屏障。
“野生鸟类是重要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此外,法官及现场干警还沿途向附近村民倡导保护野生动物、爱护生态环境的价值导向。
“原来狩猎虎纹蛙这些动物也会犯法,以后可要注意了!”在场群众纷纷表示。
“庭审开到当事人家门口,充分发挥了司法审判和普法宣传的双重作用,为推动‘百千万工程’在开平的落地见效及绿美开平生态建设,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省人大代表梁俏筠表示。
全程参与活动的全国人大代表陈奭荣也点赞道:“开平法院到案发地巡回审判,用直观的庭审活动和通俗的释法语言,呈现了一堂生动形象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课,辐射范围广、受教育群众多,对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江门法院全面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机制改革,注重恢复性司法,用好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特色举措,化解环境侵权纠纷,守护绿美生态侨城。2023年共审结环资案件23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