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法官,我们有个纠纷比较棘手,司法所联同村委调解多次都没有成功,需要法院的指导帮助!”近日,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大坪法庭法官黄福中接到了南口司法所所长刘裕钦的电话,希望法院能参与调解一宗相邻纠纷。
自今年梅县区法院深化推广“123”诉源治理工作法以来,人民法庭经常收到村镇、司法所发来的联合调解邀请。放下电话,黄福中很快就赶到南口司法所与刘裕钦会合,并联系双方当事人到现场查看,详细了解事情原委和双方诉求。
原来,饶某星和饶某钦的房屋相邻,有一堵共用围墙,多年来友好相处。去年,饶某星因重修房屋,需拆除共用围墙,在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情况下,饶某星拆除了该围墙。后双方对共用围墙及门坪的权属产生争议,导致互相堵路、损毁排污水管等,矛盾持续激化。
“对方先堵路,不让我进出,这口气我咽不下。”多次见面沟通后,黄福中明白了矛盾症结就在横亘在双方的心结之上。
心平才能气和,气和才能事顺。黄福中和刘裕钦商议后,决定在当事人之间打感情牌,通过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分别约当事人来到设立在南口司法所的诉源治理工作站开展调解工作。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邻里之间切莫争一时之气,明理谦让才是相处之道。”黄福中引用“三尺巷”的典故,希望双方将心比心、以和为贵。
刘裕钦也用“邻居好,赛金宝”“远水不解近渴,远亲不如近邻”等谚语进行启发,劝告双方珍惜多年邻里情谊,共同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大坪法庭法官和南口镇司法所联动开展相邻纠纷调解工作
在黄福中和刘裕钦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回想起多年来和睦的邻里关系,困难时候的互帮互助,隔在两家之间的心结终于渐渐消解,愿意各退一步,达成调解方案,由饶某星将原本的围墙恢复,双方握手言和。
“调解还得抓准‘好’时机、找对‘帮手’、提出‘好’方案,这样才能又快又好解决矛盾纠纷。”黄福中表示。
理念一变天地宽。近年来,梅县区法院坚持能动履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优化“庭、站、点”诉源共治模式,深入推进“搭建一个平台、推行‘两乡情愿’、汇聚三方力量”的“123”诉源治理工作法,2024年上半年新收案件同比下降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