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您的劝说才让我想开了,不然都不知道闹到什么时候,天天失眠!”
日前,在东莞市高埗镇某村,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圆满化解,案件被告张阿姨拉着承办法官的手,不停道谢。
隔天,原告尹某也向承办法官李枫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
究竟是怎样调解的一场纠纷能让当事人双方都“心满意足”?事情要从二十几年前说起——
2000年左右,张阿姨将案涉房屋的墙体拆掉并与自己家打通,这一住就是二十几年。但在不久前,案涉房屋屋主尹某的父亲去世,尹某作为法定继承人要求张阿姨腾出房屋,恢复墙体原样。但双方协商未果,尹某遂告至法院。
“为何张阿姨能顺利将原本一墙之隔的两间房屋打通且住到如今?”凭借近年在基层一线处理当地群众纠纷的经验,承办法官李枫在了解案情时找到了问题的关键,随即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询问具体原因,力求快速找到症结所在。
“当年打通两间房子是为了方便照顾陈婆婆,你们作为亲人二十几年几乎不来看望。现在她老人家去世了,没变动也是为了方便平时祭拜,合情合理!”
张阿姨称,案涉房屋原居住老人陈婆婆,是尹某的姑妈,其为了方便照顾及祭拜陈婆婆,才一直维持现状住在房子里。
“我父亲当年建这房子确实是给陈婆婆住的,但这堵墙是未经我父亲允许打掉的。现在陈婆婆和父亲都去世了,我继承下来想恢复原样,把墙砌好。若她再不肯,我还要让她赔偿占有使用费!”
原告尹某主张,案涉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是由其父亲建造,而尹某作为法定继承人成为权利人,对案涉房屋有使用权。
在电话中,尹某和张阿姨对于案涉土地的使用权权属人存在很大争议,调解工作一时难以进行。为了探清真相,李枫迅速向相关部门发函调查案涉宅基地的权属问题,调查发现案涉宅基地使用权确实是尹某从其父亲处继承。
“张阿姨和尹某都是同村的村民,上一辈更是有很深的情分。若只是就案办案,让案件进入诉讼阶段,会大大增加解决问题的时间成本,甚至会进一步激化矛盾。”李枫分析道,考虑到案涉土地及房屋二十多年来的遗留问题,她决定进行“背对背”调解,尝试拉近当事人双方的协同距离。
在前期沟通中,李枫发现,张阿姨对相关法律认识较为浅薄,便决定赶往村里的案涉房屋中,找到张阿姨“面对面”释法。
“现在陈婆婆已离世,您也不需要再费心费力,自己也可以好好享受生活。目前我们查清楚了房子确实在尹某名下,他现在要求恢复墙体,作为屋主也是合理合法的要求。而且你们将来还是邻居……”
李枫从案件事实、法律、道德情感等多角度,将案件后续过程的可能性逐一摆出来,深入浅出与张阿姨进行几个小时的剖析沟通、柔情释法。
后来,张阿姨也认识到,若案件走向诉讼阶段将会给她带来更大的烦恼。最终,张阿姨同意腾退房屋。
“没想到你们法院的人为了帮我们解决家里琐事,还专门跑到村里来了!”张阿姨当场说道。
李枫得到张阿姨的肯定态度后,便马不停蹄找到尹某,向尹某转达了张阿姨“愿意腾退房屋”的调解意愿。尹某也考虑到上一辈的关系,随即同意不追究占有使用费,腾退房屋的费用共同承担,各自支付自家部分。
在法官依法而温情的引导下,双方态度从互不退让到互谅互让。仅经过两轮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方案并顺利签署调解协议:张阿姨腾退房屋,双方各自恢复墙体。
在今年7月,案涉房屋已顺利交接,两家人的生活环境也恢复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