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佛山市司法局将人民监督员工作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服务保障好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取得了人民监督员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服务管理保障等工作满意,检察机关对人民监督员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成效满意,参与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公正执法感到满意的良好效果。
今年以来佛山就已抽选人民监督员参与全市检察机关办案活动超120人次!监督办案超110多次!办理监督案件230多件!对此,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满意!”
以“制度建设”为基线 确保监督活动常态化
市司法局做好工作经费保障,出台《关于参照执行广东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及履职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经费预算。
会同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通知》,规范我市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程序。
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式工作流程,制定《佛山市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活动情况反馈表》,认真做好反馈工作,做到件件有回复,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走深走实。
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办案监督活动。
以“提质增效”为主线 确保监督队伍专业化
市司法局会同佛山市律师协会出台《关于人民监督员参与律师协会活动的通知》,拓展人民监督员培训方式。
认真组织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和参加司法部线上人民监督员工作培训,提高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
高质量完成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在全市150多名报名人员中,遴选组成新一届具备较高政治素质、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扎实群众基础的人民监督员队伍,为检察办案全过程人民民主护航。
组织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
以“多点发力”为长线 确保监督工作多样化
市司法局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改座谈会,参加人民调解、公证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深入了解政法单位职能任务。
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互相支持配合,形成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合力。定期与检察机关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深入分析全市人民监督员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健全工作机制。
进一步拓宽监督领域、提高监督频次、扩大监督覆盖面,助推“四大检察”“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今年以来,共抽选人民监督员参与全市检察机关办案活动120多人次,参与监督办案活动110多次,办理监督案件230多件。(佛山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