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增城法院中新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至村委,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开庭审理一宗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原告曾某甲与案外人曾某乙、曾某丙在1986年间从被告增城中新镇某合作社处承包了某块土地,承包时原、被告双方并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亦未明确四至范围。双方就青苗补偿款的标准及被征收土地面积均存在争议,由此产生纠纷,故原告诉至法院。
中新法庭受理该案后,徐小卓法官深入事发地的土地周边,详细进行实地查勘,充分了解村委会前期调解的有关情况,后组织双方在涉案村委会议室开展巡回审判。庭审过程中,徐小卓法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诉辩意见,详细询问并核实了案涉相关事实,在此基础上,徐小卓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促使双方对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进行了当庭宣判,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对增城法院便利群众、公正高效的司法作风表达了感谢。
巡回审判,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增城法院表示,将继续发挥人民法庭的优势,对标法治需求和人民期盼,主动深入乡村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努力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实现“服务升级”,共绘乡村振兴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