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2年第十三次审判委员会会议。会议以打造一支“勇于担当、善于总结、勤于学习”的审委会委员队伍为目标,提出审委会工作方式改革的具体方案,清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志柱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审委会作为法院的权威审判组织,要适应新时期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升高效化专业化水平。此次审委会工作方式改革,是清远中院党组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抓手,是结合清远法院实际、推动清远法院高质量发展“三项工程”的关键环节,是以问题为导向、提升清远法院审判水平的具体举措。
据了解,此次改革方案通过优化审委会人员组成、会议形式和运行机制,提高议案效率,确保审判决策公正、高效、权威。同时,创设阅卷人制度、总结制度、学习制度和考核制度等刚性约束制度体系,由阅卷人对上会案件和审理报告深度研究、严格把关,调动研讨积极性,提高议案质量;创办审委会双月报专刊,对讨论通过的典型案例、裁判要点、指导意见等归纳提炼,达到统一裁判尺度、加强业务指导的目的;开设“委员讲堂”,由委员轮流领学与法律相关的知识和法治理论,与“名师讲堂”“书记讲堂”共同组成三大学习平台,提高委员业务水平,提振精气神,激发进取心;建立委员履职考评机制,将履职评价与领导干部的业绩考核挂钩,强化委员责任意识。
据悉,此次审委会工作方式改革和专业法官会议、审判权责清单、统一法律适用、“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等共同组成清远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制度拼图。下一步,清远中院将充分发挥改革效能作用,推动改革措施精准落地。(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