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阳区司法信访局社区矫正管理指导股工作人员为一名80岁的高龄老人家在其家门前办理社区矫正变更执行地的入矫监管手续,宣告地“迁移”彰显社矫工作尊重人权、强化人性化理念。
覃某年事已高,腿脚不便,加上今年9月份湖南怀化连降暴雨,地质灾害严重,其居住的老家房屋因山体滑坡严重受损,变成危房无法居住,需回到惠阳区平潭镇由其有固定收入和住房的儿子照顾。了解情况后,惠阳区局结合实际,从人性化执法角度出发,经研究决定,由社矫股工作人员和平潭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前往这位高龄社矫对象家中为其办理社区矫正变更执行地的入矫监管手续。期间,工作人员告知覃某在社区服刑期间应尽的义务、享有的权利以及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等须知事项,并详细询问了覃某目前的身体情况以及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安慰覃某要保持乐观良好的心态面对生活,在矫正期间保重身体,遵纪守法,重塑生活信心。覃某对社矫股和司法所的关心和人性化管理表示十分感激,并承诺会服从管理,遵守各项监管规定。
入矫报到和宣告是社区矫正的第一关口,是社区矫正各个环节中重要的一环。惠阳区司法和信访局始终坚持规范执法和人性化帮扶并重,通过给予更多的感化、理解和尊重,让他们真正感受到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而坚定重新生活的信心,自觉接受监管教育。此次特殊的入矫报到,是社区矫正工作人性化管理理念的执行,进一步体现了惠阳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惠州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