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所有的钱都已经到账了,真心感谢你们在再审改判后又第一时间帮忙协调执行回转了全部款项,谢谢!”在接到电话后,经办检察官悬着的心终于落下了。
近日,保定某汽车制造公司(国有企业)取回了执行回转款项共计人民币7048017元,并兴奋地给经办检察官致电告知结果而出现前面一幕。至此,在广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同努力下,涉案巨额国有资产终于得以成功追回。
抗诉改判,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5年,广州某汽车设备公司与保定某汽车制造公司签订相关项目合同,就供货、货款支付等双方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同时,广州某汽车设备公司将该项目合同约定的货款等款项以应收账款的形式质押给某银行花都支行,作为其到该行办理承兑汇票的担保。后因广州某汽车设备公司承兑汇票余额不足造成某银行花都支行垫款,该支行提起诉讼,要求广州某汽车设备公司返还垫付款,同时要求保定某汽车制造公司将质押的应收账款优先支付给该支行。某银行花都支行的上述诉请均获支持,保定某汽车制造公司被判决在680.2万元应收账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账户内款项被强制执行后,保定某汽车制造公司知晓判决遂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向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在案件受理后,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通过调取案卷、询问当事人、委托鉴定、向知情人调查等方式对涉案应收账款的真实性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发现广州某汽车设备公司未按项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其对保定某汽车制造公司的应收账款未实际形成,应收账款质押标的不存在,遂依法提请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抗诉,促使案件得以改判。
两级检察机关一体化的精准监督,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6月,在疫情相对缓解后,保定某汽车制造公司副总一行专程从河北来到广州,分别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及花都区人民检察院赠送了锦旗与感谢信。
执行回转,让公平正义落地生根
在再审判决生效后,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原经办检察官向保定某汽车制造公司跟进了解执行回转情况,发现其执行回转款项及事项迟迟未有结果,遂跟进执行回转案件。执行监督案件立案后,经办检察官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深入分析研判法律规定并在评估案件实际情况基础上,从办案实效与最有利于实现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灵活采取沟通协调、口头建议等多元办案方式,经多方沟通协调,成功促使该案执行回转。该案以刚柔并济的灵活办案方式,成功实现了保定某汽车制造公司以最快速度取回了财产的迫切诉求,切实高效高质保护了当事人合法利益,至此保定某汽车制造公司七百余万元的国有资产损失得以真正追回。
依法监督,促使相关漏洞堵塞
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发现,某银行花都支行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涉案应收账款的质押手续时,只是就广州某汽车设备公司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既未向保定某汽车制造公司核实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亦未认真审核项目合同约定的货款支付时间及条件,存在疏忽。为此,检察机关向银行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应收账款的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等,发现银行在应收账款质押方面存在一定的金融风险。为此,检察机关就发现的金融风险向相应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在收到该检察建议后,监管部门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制定了相关制度以预防风险,从而有效督促堵塞监管漏洞、优化建章立制。
该系列案件的成功办理,是检察机关积极推行全链条、深层次、多元化监督模式的体现,通过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手段实现了办案效果最大化,在全方位、“一站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了检察力量。
(花都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