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在珠海市检察院接访室,一名多年来通过各种途径向多部门上访维权的案件监督申请人方某某诚恳地表示将息诉罢访。
案情回顾
2016年7月22日,方某某与朋友在大排档吃夜宵时被他人殴打,导致右眼被摘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伤残等级七级。2017年4月,法院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方某某医疗费、交通费等费用人民币2.8万元,但这并不足以解决方某某所面临的生活困境。
方某某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加害人赔偿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但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均无法支持其诉讼请求。方某某不服,就该民事判决和原刑事判决同时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方某某近年来通过多种途径上访维权,且该案民事申诉部分存在法律适用争议,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获悉案件后,珠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向少良主动担任案件主办检察官,调阅案卷、沟通主办法官、召集办案组成员研讨案件。
通过多次接访,检察机关了解到,在近5年的维权过程中,方某某因右眼被摘除失去务工机会,父母年岁已高,且多次就医治疗,家庭生活面临急迫困难。为尽可能地解决申请人的生活困境,检察机关联合法院共同息诉、共同救助。
在接访中,检察机关还特别邀请援助律师作为第三方共同参与。
检察官认真听取方某某的诉求,发现方某某除了对诉讼请求未得到支持感到不满以外,还对加害人恨意难消,遂对其开展耐心的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希望其走出阴影,消减恨意,尽快恢复正常工作和生活,方某某渐渐释然,明确表示自己将放下心结,不再继续上访。
这起司法救助案的成功办理,是当地检察院及法院首次开展的联动救助,实现了有效化解信访矛盾,有效救危难、扶危困的救助效果,彰显了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广东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