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司机一边开车一边看手机,过失将一名孩童撞伤致残。司机因过失致人受伤被判刑后,受害者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要求追究民事责任。法官暖心调解,帮助当事人理性处理矛盾。日前,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司机开车时看手机致小孩伤残
2019年2月,徐女士带着两岁大的女儿小喜(化名),从河南来到东莞市长安镇,在一家洗车店帮忙洗车。
徐女士工作的洗车店与相邻两家公司共用一个公共区域,无论是车辆洗护还是货物搬运,均需要出入该公共区域。2019年5月9日早上,邻家贸易公司的员工驾驶叉车经过公共区域前往自家公司仓库搬运货物。行驶过程中,该员工只顾着看手机,未注意到小喜在共用区域行走,过失将小喜撞倒。小喜立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事后,司法鉴定机构对小喜的伤情做了鉴定,认定小喜因事故造成一个八级、两个十级的伤残。徐女士一家及亲戚均对司机及其公司极其愤怒。虽然,叉车驾驶员也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刑,但徐女士一家人心中的苦闷并未消除。随后,徐女士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和叉车司机赔偿住院伙食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30多万元。
法官暖心调解促成调解协议
该案受理后,由法院立案庭诉调中心黄凤平法官主审。黄法官作为一位二孩的妈妈,深知事故已造成小喜及其亲人身体和精神双重伤害,并且将来还将继续对小喜生活造成影响。接到案件后,黄法官一方面对案件情况、法律依据作详细的研究,审查双方对案件事实和法律上的争议;另一方面耐心接待徐女士一家人及众多家属,多次沟通深入了解当事人的诉求、逐渐帮助当事人消除积压在心里的怨气。在黄法官的引导下,徐女士一家开始理性分析问题,客观看待发生的医疗费如何处理、事故中作为监护人是否存在过错、司机和公司履行赔偿责任的能力以及赔偿有关法律规定等问题。
同时,黄法官通过电话与公司一方和司机进行沟通,并及时将公司一方因其造成事故的歉意、解决问题的善意及其根据自身现状及履行能力做出的调解方案等情况告知徐女士。最后,双方经过反复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公司方一次性支付赔偿款项。
近日,法院组织双方到庭签订调解协议。签订协议当天,公司支付了全部款项。双方对案件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法官建议:谨慎注意儿童交通安全该案主审法官黄凤平称,小喜的遭遇实在让人痛心。呼吁司机们驾驶过程中应当时刻注意路面的通行情况,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特别是留意儿童的交通安全。另外,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照顾看管好小孩,切勿轻易让小孩离开自己的视线,保证小孩在自己可控范围内活动,避免意外发生。(广州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