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苏某荣等3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新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新兴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指控犯罪,得到法院有罪判决支持。
今年10月27日,新兴检察院联合县工商联共同举行以“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今年以来,新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新兴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服务社会稳定发展
加强刑事检察工作
2019年11月22日,由新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苏某荣等3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新兴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
2005年开始,苏某荣纠集、拉拢社会闲散人员和违法犯罪前科人员组成“生江帮”,在罗定市生江镇等地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赌博、故意毁坏财物等一系列犯罪活动。该案由云浮市检察院指定新兴检察院办理,新兴检察院专门成立专案组。专案组加班加点审查案件材料,开案件研讨会,写案件分析,并多次到外地调查取证和提审讯问,最终,形成86万余字的《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在法定时限内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苏某荣等39人被定罪判刑,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新兴检察院通过检察官“五进”、宣传周活动和“两微一端”、电台、电视台等不断强化宣传。值得一提的是,由新兴检察院摄制的以办理“3·01”涉黑案为主题的微视频《检徽下的担当》得到省、市检察院认可采用,网友纷纷点赞。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新兴检察院对涉黑涉恶犯罪批捕38件87人,起诉19件102人,成效显著。
同时,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今年至今,共批捕刑事犯罪159件239人,起诉204件309人。办案中,加强法律监督,共监督立案9件,监督撤案3件;纠正漏捕18人,纠正漏诉1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办理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3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5件。
在新冠肺炎疫情高发的关键时期,新兴检察院依法对涉疫犯罪逮捕6件7人,起诉10件11人,其中,对多起涉疫口罩诈骗案件提起公诉。这些案件从受理到起诉仅不到6个工作日,有1起案件更是实现当天受案当天起诉,为新兴推进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新兴检察院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聚焦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对民企工作人员犯罪起诉5件7人,对侵犯民企的犯罪起诉8件12人。同时,准确把握法律与保障民营经济政策同频共振,防止“构罪即捕”“入罪即诉”,对民企工作人员犯罪不起诉3件3人,并首次对一宗涉民企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布。
新兴检察院主动加强与企业沟通,多次开展各种“检察进企业”活动,召开企业座谈会3次。
今年10月,新兴检察院联合县工商联举行以“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县各行业商会、云浮顺德商会及部分民营企业代表走进检察机关,深入了解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流程。
“希望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加强检企良性互动,聚焦企业司法需求,提升检察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新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红炎在活动中表示,新兴检察院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护航民企健康发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民法典精神引领
加强民事检察工作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兴检察院以饱满的热情、充足的准备,在学典上用好功,在传典上做表率,在用典上走在前,注重用民法典精神引领民事检察工作,不断拓展了民事检察监督案源,畅通了诉讼监督渠道,扩大了民事检察影响。
新兴检察院一检察官对笔者说:“要重视对《民法典》的学习和研究,在办案中落实《民法典》,才能够正确行使民事法律监督的权力,提出符合民法典的监督意见,纠正错判,更好地实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为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切了解《民法典》对自身生活的影响,新兴检察院专门摄制了5个民法典宣传小视频加强宣传。同时,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营造全民学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据介绍,下一步,新兴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民法典》普法和民事检察职能宣传力度,让《民法典》走到人民群众身边,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在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民利的职能作用。
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是民事检察监督的基础性、核心业务,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就要求做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工作。今年以来,新兴检察院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件,提出抗诉1件。其中,办理的黄某某不服判决申请监督的案件,经审理,已经向云浮市检察院提请抗诉。
深化非诉执行监督
加强行政检察工作
在行政检察方面,新兴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今年至今共办结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8件。
工作中,突出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作为行政检察工作重点,如新兴检察院与县法院、县自然资源局就自然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召开座谈会,研究解决案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
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化解”专项活动,今年12月,新兴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对一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积极推动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双方行政争议达成实质性化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下一步,新兴检察院将持续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加大调查力度,深挖案件线索,为做实做好行政检察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有更高的期待。近年来,新兴检察院立足“公共利益代表”的角色定位,聚焦关键领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作用。今年至今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件。特别是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依法及时提起公益诉讼;在办案效果上,建立常态化的生态补偿机制,让违法者为恢复环境买单。
新兴检察院办理的新兴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新兴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经过审理,法院支持了新兴检察院的公益诉讼请求,判处新×公司罚金人民币10万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人民币195.803379万元用于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及支付环境损害评估费用25万元。
据了解,新×公司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新兴检察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提起公诉的同时,以破坏生态环境为由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一并追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探索“绿色检察”强化公益保护,新兴检察院一直在行动。早在今年1月初,稔村镇布夏新村表的两位村民向新兴检察院送来一面印有“公益诉讼护耕地,为民排忧树检威”的锦旗,表达对新兴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村内农田上被倾倒、堆填的大量固体废物得到清理,还村民们一片可耕种农田的感谢之情。
做好公益诉讼的同时,新兴检察院组织召开首次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对一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开展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确保司法公正,提升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的有力举措。这种方式既有利于当事人和被监督单位充分表达诉求,也是检察机关转变司法办案理念的积极举措,有助于形成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下来,新兴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公开听证工作力度,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努力增强公益保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展望2021年,新兴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要求,以“求极致”的精神,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新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