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40年的高速发展,最重要的密码,就是创新与法治。
40年来,深圳留下了很多法治建设方面的经典案例,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在全国法治建设中有重大示范意义。
这其中,就有深圳检察一份贡献:开启检察举报制度先河、率先建立案件管理系统、首创侦查活动监督平台、率先探索民营企业保护新机制……
总结经验,见证历史,探索创新。在新时期为中国法治建设树立更多的标杆,提供更多参考蓝本,是为所愿。
背景情况:经济高地涌动腐败“暗流”
上世纪80年代初,特区的改革浪潮如火如荼。时任深圳市委书记李灏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首任检察长张焕熙:“检察机关有什么想法?”张焕熙不假思索地回答:“请领导指示。”李灏微微一笑:“这个文章应当由你们去做,不能一味依赖市委。”
其实,检察改革的念头盘桓已久。新旧体制交替之际,深圳既在飞速发展中焕发出经济繁荣的光鲜,也遭受着腐败高发的侵蚀。当时肩负着打击贪污贿赂犯罪职责的检察机关,苦于没有案件线索“等米下锅”。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1987年11月,张焕熙赴香港参加第三届国际反贪污大会,并深入考察香港廉政公署。随着眼界和思路的开阔,“举报中心”的构想灵光乍现。
1988年1月1日,关于建立经济罪案举报中心的建议,正式呈报深圳市委和广东省检察院。
主要做法:全民举报,让腐败分子无处可逃
经深圳市委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批准,1988年3月8日上午9时,时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焕熙、副检察长陈乃昌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秦醒民三个人一起,郑重地在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门口挂出了“深圳市经济罪案举报中心”的牌子。与这块白底黑字的牌子一起亮相的,还有一个灰蓝色的铁皮举报箱,上面有“举报电话2243444”的醒目字样。
▲1988年3月8日,全国第一个“经济罪案举报中心”在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
这看似不起眼的事物,成就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划时代的壮举,并由此揭开了中国检察举报工作的序幕,闯出了一条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新路。
忽如一夜春风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全国检察机关就建立起3600多个举报中心,形成了覆盖全国的举报网络。
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将“检举”一词修改为“举报”,“检举人”修改为“举报人”。“举报”这个昔日陌生的词汇,很快就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同各种违法犯罪做斗争的锐利武器。
举报中心挂牌一个月,就收到举报线索207件,被举报的犯罪嫌疑人达278名之多,涉及贪污、受贿、偷税、挪用公款、玩忽职守等多个罪名,其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占到近四成。
“最多的一天,收到16件举报。”举报中心第一任主任陈乃昌回忆说。
与日俱增的举报线索,让检察机关有了案源的“活水”,但是,检察机关能否真正做到让群众的举报“件件有着落”?行动是最有效的宣言。
1988年3月27日是周日,24小时值守的举报电话铃声大作,“我们是河北饶阳县食品公司,在深圳订购800台日产旧彩电的116万元货款被骗!”査!经过六天奋战,检察机关追回了全部货款。
举报箱里,三封署名“路不平”的信件,为检察机关提供了一个重大的受贿案线索。且每逢侦査遇到“路障”,“路不平”的信件都会及时出现,或指引方向,或提供材料。在“路不平”的帮助下,检察机关查清原宝安县建设银行深圳办事处马宝华涉嫌受贿10万元的犯罪事实后,乘胜追击,连破4件12人的重大贿赂案,追回赃款20多万元。检察官呼唤“路不平”:你在哪里?其实,“路不平”就在群众之中。
在犯罪分子的周围,到处都有人民群众警惕的眼睛。正是群众的举报,使犯罪分子难逃天罗地网。
1990年7月,一条普普通通的举报线索,牵出了原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分行行长高森祥受贿人民币63.23万元、港币173万元、美金5000元的特大受贿案。在6000人参加的公判大会上,高森祥依法被判处死刑。广东省以此案为反面教材,在全省开展了反腐教育和法纪教育。
对举报有功的人员,检察机关及时奖励。最多的一次,奖金达到15万元。陈乃昌对此记忆犹新:“一名知情人士,大胆举报了南山区一家国有企业负责人腐败案件。检察机关查办后,给国家挽回了上千万的损失,因此给他重奖。”
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踊跃举报,为检察机关提供了丰富的案源。依靠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新路子,使反腐倡廉斗争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经验启示:揭开中国检察举报工作序幕
人民群众是反腐败的主力军,群众举报是反贪污贿赂斗争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深圳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线索,85%来源于群众举报。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任检察长熊秉权曾说过:“经济罪案举报中心的成立,意义不同凡响!全国第一家啊!它告诉那些担心深圳发展的人,深圳经济建设这只手抓得很紧,打击经济犯罪、反腐败这只手也同样抓得很紧。”
▲2008年2月25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举报中心成立20周年纪念座谈会。
深圳市经济罪案举报中心成立20年时,曾作过统计: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33835件,平均每年1691.75件,每个工作日约6.76件。这些举报提供了涉嫌贪污贿赂线索15246件,检察机关因此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906件,其中大要案2604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28亿元。
进入21世纪之后,举报数量屡创新高:2003年至2007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103万余件。2013年至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线索107.4万件,比上一个3年再增长了95.9%.
▲2018年7月9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举行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揭牌仪式。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