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进行调查取证。
整改前,一条盲道通向水沟。
整改后,水沟前增设了护栏。
本文图片均为南沙检察提供
为关爱视障人士出行问题,保障残障人士群体利益,不让盲道成为摆设,12月14日,南沙区检察院联合辖区内12家行政单位,在区残联和区人大等受邀单位代表的见证下,共同签署了《广州市南沙区盲道维护保养联合协议》,对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维护保养与管理作出了新的法治实践。
盲道尽头竟是水沟?
盲道作为城市里的一种无障碍设施,旨在为视障人士提供行路方便和安全,营造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不过,由于其分布范围广且分布密度不均,在监管及维护保养方面难度较大,许多路段的盲道也渐渐出现破损、被占用、安全设施不足等情况。2019年10月,南沙区检察院发现辖区内部分盲道已损坏或被违法占用。在一次对黄阁镇市南大道的走访调查中,检察人员留意到一处盲道的尽头竟是水沟,周围除了立了一块“水深危险、注意安全”的牌子,并无其他防护措施,难以想象视障人士使用这条盲道是多么危险。
经调研,南沙区检察院决定就盲道公益诉讼系列案向市、省检察院层报请示立案查办。今年4月1日,该系列案经批准立案,成为全市首个获批立案的新领域探索案件。当月,南沙区检察院盲道公益诉讼办案组制定《盲道公益诉讼系列案调查方案》,对全区盲道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固定相关证据。
由于盲道问题牵涉的行政单位职能交叉、责任交叉,南沙区检察院细致谋划后,于今年5月20日召开公开听证会,向12家未正确履行各自承担的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公开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推动隐患整改
“截至今年7月,12家行政单位均回复对盲道存在问题进行了修复整改。”在联合协议签署会上,南沙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通报盲道公益诉讼案件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复函显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现并修复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缺陷680余处,排查绿化及井盖设施占用盲道59处,车辆、施工围蔽等占用盲道118处,并反馈有关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违法占用盲道生产经营、工程施工、工地围蔽、堆放搭建等突出问题,建立盲道执法问题整改台账,截至7月初,已整改117宗;区城市管理局整治占用、损毁盲道的水电井盖等设施56处,并对全区环卫设施占用、损坏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区内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在辖区内开展盲道问题整治及宣传工作,形成了盲道问题治理合力。
9月,为客观反映盲道治理的真实质效,南沙区检察院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盲道养
护隐患排查、公益宣传规划、建设与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全方位评估,出具《广州市南沙区盲道养护整改效果评估项目总报告》,为盲道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落实成效“打分”。经综合书面材料评审、实地走访和社会评议情况评估,平均得分为76.39分,评级为良好,盲道障碍基本排除,视障人士及其家属代表对盲道使用满意度显著提升,各行政机关整改辖区内盲道隐患的工作已显成效。
落实责任形成管理闭环
对于盲道的整治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为提升监督效果和精准性,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持续保障南沙区视障人士的合法权益,南沙区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围绕维护保养原则、落实责任、日常监管、整改义务、工作联动、信息共享、加强宣传、长效监督等八方面,从全局出发解决问题,拟定《广州市南沙区盲道维护保养联合协议》。
在联合协议签署会中,南沙区检察院与各行政单位采取“一家一签”的模式,即每个行政单位根据其自身的行政责任与行政效能,从职责出发,落实对盲道的建设、管理责任。如城市建设部门,会着重对盲道的破损、缺失问题进行履职,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则会强化对盲道违法占用、毁损问题的整治等。通过联合协议,打通各行政单位的沟通渠道,落实信息传递共享要求,推进盲道维保形成“发现——处理——反馈——评估”闭环管理体系。
“实际上,盲道只是视障人士无障碍设施中的一项,无障碍设施还包含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等。”南沙区残联理事长肖春江表示,南沙区检察院针对盲道的公益诉讼做出了开创性尝试,希望未来将盲道作为一个切入点,在工作中适当扩大公益诉讼的范围,对其它不符合标准的无障碍设施也启动公益诉讼,以扩大宣传影响力。
(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