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及时通报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斗争的工作成效,拓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中山市扫黑办有关要求,12月11日,中山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邀请我市主流媒体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参加。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金秀出席发布会并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和重大涉黑案件办理情况。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第一、二市区院分管副检察长参加发布会,并就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行业清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保护环境、促进污染整治、参与社会治理,部署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等工作与媒体记者们进行广泛深入交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和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尤其是今年全国扫黑办部署开展“六清”行动以来,坚持“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两手抓、两手硬,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在专项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作用。截至11月30日,共起诉涉黑案件28件269人、全省排名第六,起诉涉恶案件301件1324人、全省排名第三;起诉随案移送涉黑恶财产5.4亿余元;制发检察建议206份,全部收到书面整改回复,制发数、回复数全省排名第二。
一、坚持高位推进,精心周密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召开各类专项工作会议54次。强化责任担当,院领导靠前指挥、率先垂范,带头办理涉黑恶案件27件251人,办理的涉黑案件占所有涉黑案件的44.44%.强化领导包案督办,完成省检察院包案督办案件1宗,参与市扫黑办组织的督导5次,自行开展督导8次,迎接上级督导督办11次,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坚持极致理念,精准打击黑恶犯罪
围绕中央明确的10类打击重点精准发力,紧盯狠打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套路贷”、暴力追收高利贷款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惩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妨害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犯罪。聚焦案件质量,率先建立报备审核机制,市检察院对全部涉黑恶案件开展同步审核,共审核51件441人,有效提高案件质量。聚焦办案效率,建立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实行专人优先办理,切实降低涉黑恶案件“案-件比”。目前,涉黑恶案件结案率99.7%.
三、坚持客观公正,精确开展诉讼监督
坚持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100%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共介入70件720人。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共不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177人、不起诉73人。通过办案团队专业化、证据审查精细化、出庭指控实质化,打好扫黑除恶“法律仗”。落实“一案三查”工作要求,共发现并移送涉黑恶及“保护伞”“关系网”线索47条,高效办结线索14条。坚持逐案审查甄别涉案财产,引导侦查机关穷尽侦查手段核查涉案财产,共核查47件194人,涉案罚金1486万元,没收部分财产50万元,已执行罚金766万元。
四、坚持以案促建,精细推动长效常治
用好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针对发现的监管漏洞、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等,制发检察建议206份,接收单位均及时整改落实,收到整改回复206份。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印发宣传单张1000余张、分批次群发手机短信80万条、举办检察开放日等专题宣传活动20场次、“两媒一端”编发专项斗争信息76篇次。加强经验总结,制定防范惩治、举报奖励、依法惩处、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组织领导机制等6方面18项工作制度,汇编发布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一批,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中山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