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新路径,有效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和社会买单”的困局,促进合理的环境污染修复体系的构建,让环境违法者切实担起环境整治修复责任,办案效果显著。
近日,台山市检察院针对一宗非法贮存、倾倒危险废物破坏生态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成功追偿环境整治费309万元。
01 危险废物从外市运入台山 非法处置倾倒,污染环境
台山市赤溪镇黑沙湾附近的一旧厂房竟是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所!
案发现场可见,铁皮厂房内堆满罐装的工业酸洗废液,厂房空地上有一自挖的大土坑,土坑被灌满黑漆漆的工业酸洗废液,废液已渗透到地下土壤。
△案发现场
2018年至2019年期间,邝某在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在台山市四九镇某公司后院和某旧学校仓库、赤溪镇黑沙湾附近某厂房处,非法经营收购处置工业酸洗废液。
△案发现场
期间,邝某多次从深圳、东莞、广州等外地企业收购工业酸洗废液进行加工,并将废液倾倒在一个自挖的大土坑里。该土坑没有采取任何防渗、防漏、防腐蚀措施,废液直接渗透到土坑底部和四周的泥土,造成土壤严重污染。
△案发现场
2019年10月,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在执法中发现该违法情况,经检测,贮存在案发现场的废液及被污染的泥土均为腐蚀性指标超标、浸出毒性指标超标和毒性物质含量超标的危险废物。
△案发现场
02 启动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磋商 涉案企业支付309万环境整治费
案发后,台山市公安局迅速启动涉环境污染“飓风170号专案”,先后将邝某及涉案外地企业负责人抓获归案。但涉案危险废物未能及时处置,对环境造成极大污染,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正遭受侵害。
台山市检察院掌握了该公益诉讼线索后,经分析研判,涉案外地企业在明知邝某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将危险废物交给邝某处置,造成环境污染,依法应承担修复环境的民事侵权责任。
为使违法企业承担应有的环境修复责任,破解“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的不合理局面,该院迅速启动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敦促涉案企业自觉主动履行环境整治修复义务。
△台山市检察院检察官联合环保部门、公安部门人员,前往四九镇实地查看案发现场,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并就如何处置现场的危险废物提出建议。
期间,检察长亲自前往案发现场,与环保部门现场办公,共同商讨涉案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案,并派员多次前往涉案现场,对涉案危险废物的堆放、倾倒、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台山市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前往案发现场查看情况,与环保部门、公安部门、镇政府人员共同商讨涉案危险废物的后续处置措施。
涉案企业有十多家,检察人员根据收集到的证据情况,逐一约谈涉案企业,结合案件事实及证据情况,向其阐明法律后果、法律适用。
经释法说理后,涉案企业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自愿支付环境整治费用共计309万元,用于处置涉案危险废物及修复受损环境。
△台山市检察院检察官约见涉案企业人员的辩护人和家属,就涉案环境损害问题进行诉前磋商。
03 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被污染的环境得到有效整治修复
为确保环境修复工作落实到位,检察机关及时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联合环保部门前往案发地点跟踪监督环境整治、修复工作。
△台山市检察院与环保部门就涉案危险废物的后续处置工作开展座谈
目前,存放在涉案地点的危险废物已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经检测,修复后的土壤达到修复目标,被污染的环境得到有效整治修复。
检察机关在提升办案质效的同时确保案件办理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守护“蓝天、碧水、净土”贡献检察智慧
(江门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