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佛山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召开,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黎明向大会作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44526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6846件,审查起诉案件14533件,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449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184件,其他法律监督案件20514件。”黄黎明指出。
三年来起诉涉黑恶犯罪1134人
报告指出,去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严重暴力、“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起诉2887人。不断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09人,提起公诉80人,促进营造廉洁高效政务环境。
扫黑除恶方面,报告指出,三年来,佛山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恶犯罪1134人,其中包括1件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4件省督办案件;审查起诉认定已估值黑恶财产约25亿元,移送“保护伞”线索72条。去年起诉涉黑恶犯罪143人。办理“秋霆”专案时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补充完善证据,成功追诉3宗20年前的命案,两主犯被判死刑。
在依法战疫方面,依法从严从快惩治妨害公务、借疫诈骗、制售伪劣口罩等犯罪,共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187件,起诉146人,
打好“三大攻坚战”
报告指出,三年以来,佛山检察机关围绕打好金融风险防控攻坚战,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等危害金融安全犯罪,起诉405人。
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把司法救助融入精准脱贫,向因案致贫返贫的142个受害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409万元,帮助解决生活困难。
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监督移送案件152件,起诉741人,立案公益诉讼案件820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河流13条,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1万余吨,增殖放流鱼苗500万余尾,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逾30亿元。
支持企业经营发展
报告指出,去年,佛山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破坏公平竞争、侵犯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等犯罪,起诉1449人,助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依法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不批捕66人、不起诉70人。
注重优化办案方式,慎重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联合市司法局建立允许处于社区矫正期的企业人员跨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制,努力避免“案件办完、拖垮企业”现象。
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报告指出,去年,佛山检察机关在48个派出所设立“侦查监督工作室”,强化侦查监督、深化检警协作。对侦查违法行为制发各类监督意见801件次,监督立案53件、撤案50件,纠正漏捕42人、漏罪86人。
深化“派驻+巡回”刑事执行监督机制改革,监督纠正不当监管情形1226件次,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0392件次。对司法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侦查工作居全省前列,立案侦查6人。
(南方都市报南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