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一大早,在瑟瑟寒风中,“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缓慢而平稳地驶离广东省深圳市天平大厦,车里坐满了法律服务工作者。此行他们将赶往深圳汕特别合作区,为那里的人民群众提供为期一周免费公共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深圳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在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前提下,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出台一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此次为期一周的“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服务活动,便是深圳市司法局联合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为人民群众办理的实事之一。
根据安排,“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服务活动整合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资源,将深入深汕特别合作区各镇区,围绕群众生产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现场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同时,积极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的功能及优势,引导广大市民形成遇到法律问题寻求公共法律服务的理念和习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指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正在全面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圳市司法局坚持将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同“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在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中促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他强调,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主责部门,要当好公共法律服务“快递小哥”的角色,顺应人民群众需求,千方百计将公共法律服务送到基层、送到老百姓身边、送到最需要公共法律服务的地方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