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涉黑恶嫌疑人。
曾某明建立的“金牛山庄”。
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树立“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恶除恶、无恶治乱”理念,对于重大涉黑涉恶团伙采取所队联动、异地用警、异地关押、整体作战等有效措施,确保精确打击,侦破涉黑恶案件486宗,打掉涉黑恶团伙98个627人,包括以姚某波为首的重大涉黑犯罪团伙,盘踞在澄海区上华镇渡头村、以曾某明为首的涉黑组织等,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今年春节期间,全区社会秩序良好,接报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3.1%.
将盘踞一方的涉黑组织连根拔起
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打深打透打幕后”,深入开展重点案件、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三个攻坚行动”和涉黑涉恶线索大摸排大起底行动,加强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不断优化机制创新模式,持续掀起专项斗争高潮。2018年,澄海警方经过近半年的缜密侦查,将以姚某波为首的重大涉黑犯罪团伙连根拔起。该案被定为广东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20个典型案例之一。
20世纪90年代末至2018年期间,姚某波组织、领导他人在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坝头片区一带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实施妨害公务、殴打执勤民警、滋扰村干部、殴打村民等犯罪行为,并操纵农村基层换届选举,把持农村基层政权,长期盗采海砂,非法强占鱼塘、土地,横行乡里,称霸一方,造成国家、集体利益重大损失,对澄海区凤翔街道南港村及汕头市东海岸附近的部分道路及其他基建工程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根据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澄海区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罪名,依法判处首要分子姚某波有期徒刑20年;其余26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0年不等,并对2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
摧毁“金牛山庄”涉黑恶团伙
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多、社会治安复杂的特点,澄海警方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有力抓手,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思路,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分局领导每月不少于两次深入挂钩派出所开展督导检查,并抽调12名精干警力成立扫黑除恶专业队,加强信息分析和案件侦办工作。
2019年,澄海警方经过9个月的缜密侦查、抽丝剥茧,成功打掉一个盘踞在澄海区上华镇渡头村的涉黑恶犯罪团伙,先后抓获以嫌疑人曾某明(绰号“牛仔”,男,53岁,澄海区上华镇渡头村人)为首的团伙成员22名,初步查破涉黑恶案件13宗。目前,共冻结该团伙账号51个80万余元、查封资产3处。看到往日为非作歹的涉黑恶犯罪团伙落入法网,澄海区上华镇周边的干部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2018年3月,澄海区陆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澄海区上华镇渡头村一个以曾某明为首的团伙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收到群众的举报线索后,澄海警方立即组成专案组并围绕曾某明开展侦查。在核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曾某明只在渡头村的山上养牛,而其名下却有一座装修非常豪华的“金牛山庄”,这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注意。经多方收集证据,办案民警发现曾某明与多年前发生在上华镇的一宗聚众斗殴案有密切联系,随即将侦查重点转移到该案。经过走访和多方取证,专案组锁定曾某明、曾某欣(男,40岁,澄海区上华镇渡头村人)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一个涉黑恶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随着侦查的深入,该团伙的组织架构逐步清晰。经循线追查,警方查明了2015年发生的一宗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是曾某明等人在幕后指使。2015年7月,该团伙成员曾某赏(男,49岁,澄海区上华镇渡头村人)因拖欠他人货款被起诉,曾某明便纠集曾某岳等人,组织村民在法院判决当天以要求公平判决为借口,到澄海区法院门口拉横幅、喊话、围堵大门,严重影响国家机关正常办公秩序。
经过9个多月的调查取证,警方查明了该团伙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先后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敲诈勒索等犯罪事实。
根据前期调查掌握的证据,收网时机已成熟。2019年1月9日,澄海警方组织百余名警力,先后在澄海城区和上华镇渡头村成功抓获曾某明、曾某欣等8人。随后,又先后抓获曾某岳、曾某文等团伙成员14名。澄海警方查明,自2010年以来,曾某明先后纠集曾某欣等人,操纵村老人协会,控制乡民,干预村干部选举,并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强迫交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行为。
根据该团伙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澄海区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曾某明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得假释;其余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2年6个月,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
该案通过对曾某明等被告人判处重刑,彻底摧毁该犯罪团伙的经济基础,有力维护了基层政权稳定。
标本兼治推进基层组织建设
澄海警方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信访、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案情通报、线索移交等联动机制;全面加强宣传发动,积极联合各镇街、村居干部全面加强宣传,张贴各类严打通告,向群众分发宣传小册子,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把追逃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力抓手,把扫黑、除恶、治乱有机结合起来,对准社会治安、基层治理等领域的乱象和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整治,共抓获涉黑恶网上在逃人员373名,对涉黑涉恶资产调查取证查扣到位,共查扣涉黑恶资产约1.25亿元。
围绕扫黑除恶重点在农村的要求,澄海区根据区域特点,重点开展打击走私、制售假、土地管理、黄赌毒、三资管理5个领域和“两抢一盗”“农村宗族势力”2个问题的“5+2”专项整治,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震慑效应。与此同时,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全面实施“领航工程”“头雁工程”“先锋工程”“提质工程”四大工程,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特别是姚某波、曾某明两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成功摧毁后,凤翔街道南港社区和上华镇渡头村以实施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整顿工作为抓手,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基层村政工作得以正常、有序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