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0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2020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创新案例和典型案例。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志光,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蒋筱熙出席发布会。
会上,胡志光发布白皮书。他表示,202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也是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开局之年。深圳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及《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为“双区”建设提供坚实司法服务和保障。
胡志光介绍2020年深圳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69661件,审结69602件,同比分别增长63.3%和69.74%,收结案数均再创新高。深圳法院紧扣中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任务的要求,全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改革创新;着力从保护效率、力度、范围全面提升保护水平,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积极参与、推动乃至引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规则制定,积极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影响力,相关工作均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持续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惩罚性赔偿适用规则加快落地,率先制定全国首个《关于知识产权民事侵权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指导意见》,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各类案件已超亿元。证据妨碍排除规则首次应用,在涉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中明确界定证据妨碍排除的适用条件,为证据妨碍排除的司法适用提供“深圳”范本。先行判决和诉讼禁令等保护措施积极推进,审理全国首例采取“先行判决+诉讼禁令”的专利诉讼。
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不断优化,形成由技术调查官、审协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专家库等组成的多位一体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共计在超过70宗案件中适用该机制。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持续深入,自实施“三合一”以来,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案件272285件,审结234658件,出台相关文件10份。
二是着力加强营商环境优化,助力先行示范区和大湾区建设。高质量完成《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相关条款起草工作,立足“最严格保护”,积极建言献策。出台《知识产权快审案件送达指南》《知识产权快审案件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工作指引》,公布第二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示范案例》,完善“快保护”,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依照法定赔偿额顶格判决案件7件,全额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判决16件,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29件,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91人,着力“强保护”,加大民事保护力度和加强惩治犯罪行为。审理多个案件被评为广东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落实“平等保护”,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理全国首例认定人工智能生成的文章构成作品,全国首例认定开发、运营虚假微信截图生成软件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全国首例针对用户交互式综合平台提起的垄断诉讼案等,强化“新保护”,规范互联网空间治理。
三是参与知识产权国际治理,加快提升中国司法国际影响力。全年共审结涉外案件845件、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837件。先后审理芬兰超级细胞公司诉美国幻想传说公司、日本聚逸株式会社等一批当事人均在境外的案件,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优选地”。积极研究国际平行诉讼中禁诉令的适用问题,相关成果得到中央批示。依法作出全国首宗关于中国法院具有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管辖权的裁定。在相关案件中作出禁诉令、禁执令,维护国家司法主权和当事人利益。
随后,蒋筱熙发布中兴公司诉康文森公司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等五件案件入选2020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创新案例,发布姜建辉等犯侵犯商业秘密罪案等十件案件入选2020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五件创新案例是深圳法院落实“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打造的“知识产权标杆案例”,充分体现了深圳法院先行先试、勇于创新的司法理念。十件典型案例涉及各类纠纷,充分展示了深圳法院准确理解立法精神和司法政策适用法律、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司法能力和态度。
2021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深圳法院将紧抓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和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围绕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这一重要目标,不断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提供最高效、最严格、最规范、最具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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