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锻造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高明区检察院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筑牢检察人员理想信念根基,全院干警凝心聚力、认真履职、奋发有为,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打通生态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高明区检察院省内首创公益诉讼专项资金开展生态环境修复,该工作经验被《广东检察调研》采用并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在未检工作上,该院为未成年人撑起守护之伞,点燃希望明灯,率先探索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量化审查机制,被最高检作为全国检察机关试点经验样本进行推广,第三检察部更被评为“广东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公益诉讼,打通生态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
去年5月,在高明区明城镇鲤江村,随着最后一批“固废”以及被污染的泥土清理完毕,一起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的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步入尾声。
高明区检察院检察官视察被“固废”污染的土地上,思考如何进行生态修复。高明区检察院供图
此前,高明区某纺织染整公司非法倾倒填埋“固废”重量约2600多吨。高明区检察院发现线索后,立即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并向侵权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释法工作,依法要求其承担环境污染责任。最终,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这宗公益诉讼案件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看似普通的一起公益诉讼,体现出高明区检察院的担当和有为。近年来,为打通生态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该院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机制,成立了全省首个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号,将法院判决并执行到位的公益损害赔偿金作为公益诉讼资金的来源之一,并运用公益诉讼专项资金开展生态环境修复。
“2020年,公益诉讼专项资金共审批使用700万元,用于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等多元化生态补偿工作。”第五检察部负责人马猷告诉记者,专项资金有效解决了公益诉讼办案经费、损害赔偿金等资金的来源以及使用问题,成功把公益诉讼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变成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绿水青山。
据悉,该院创设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充分发挥资金效用的经验,已被《广东检察调研》采用并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启点行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一辆辆公交车,如何换装成为“法治先锋号”?2020年,高明区检察院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防性侵安全车厢”行动,打造全市首个“防性侵安全车厢”,着力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防范侵害的安全意识,联合社会力量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目前,集“防狼警报”、自动报警、法治宣传于一身的“防性侵安全车厢”已覆盖区内大、中、小学周边的9条热门公交线路,共计104辆。这一举措,是高明区检察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创新完善基层治理的生动体现。
一辆辆公交车,换装成为“法治先锋号”,学生们遇到色狼,按下防狼警报即可求助车厢内乘客。高明区检察院供图
此外,该院第三检察部在全省创新推出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量化审查机制,将被羁押嫌疑人的情节分为“否决项目”“加分项目”“减分项目”。根据评分情况决定对未成年人是否“一押到底”,使办案流程更透明、清晰、高效。2019年10月,该机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国试点样本进行推介。
不仅如此,高明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更主动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公益诉讼职能,联合相关部门多次开展校园周边商店专项检查行动,有效禁止商户向未成年人售卖过期食品、香烟等行为,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达到“校园百米无烟”和斩断伸向未成年人食品安全“黑手”的良好效果。
“五好”建设,精准提升履职能力
新时代,新要求,新使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新局面的形成,对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记者了解到,去年6月,“五好”基层院建设活动开展以来,高明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围绕“向党、为民”主题,高明区检察院创建了“检心向党,执法为民”党建品牌活动,层层压实责任,明晰创建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建设“五好”基层院工作上,高明区检察院围绕“五个一”多管齐下,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落实了多项创建措施。该院制订和完善了机关党委贯彻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制度等配套工作制度,还形成了“检察文化”“启点护‘未’”“生态检察”“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等子品牌。
此外,高明区检察院狠抓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以党组政治学习为龙头、全院政治轮训为重点、支部政治学习为基础,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三会一课”等组织建设要求,“一月一主题”开展全院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练兵,举办主题演讲比赛、摄影比赛,夯实推进“五好”基层院建设的根基。
高明检察院进行“五好”建设工作。高明区检察院供图
高明区检察院表示,接下来将继续聚焦“五好”,围绕“五个一”,按照建设活动推进表的安排,扎实开展各项建设项目,努力打造成为“五个过硬”基层检察院。
(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