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司法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先后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信访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规范“访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推进检调对接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警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全省率先从制度上建立健全“访调、检调、警调、诉调”四个对接机制。
看数据
2020年,佛山市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围绕扫黑除恶、市域社会治理、创文、乡村振兴、村(社区)“两委”换届等工作重心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87万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4万件,成功率97.71%,调解协议金额12.92亿元,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的和谐稳定。
面对新形势下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矛盾纠纷多元化和复杂化趋势,佛山市司法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部署,坚持系统化、规范化、社会化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全力推进调解工作发展。
1 确立建立“四调对接”机制的发展目标
自2018年省厅印发《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来,市司法局先后与市委政法委等部门联合出台《佛山市构建群众诉求服务体系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打造新时代佛山”枫桥经验“的实施意见》,对建立健全”四调对接“机制提出了明确的顶层设计、推进路径和发展目标。
2 成立佛山市调解协会
在全省率先推动成立了地级市“三调融合”平台—佛山市调解协会,提升调解工作行业指导水平。佛山市调解协会由单位会员与个人会员共同发起,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实体化运作。调解协会聚焦“大调解”工作理念,形成“两结合”管理合力,发挥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统筹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各类调解资源。
3 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出台《佛山市调解专家库管理办法》《佛山市调解专家库工作补贴操作规则》。组建涵括法学、心理学、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医疗卫生、知识产权、金融保险、司法鉴定等行业专业领域的568名调解专家库,对专家的选聘、解聘、抽取、使用、监督管理作了明确规定,使专家库的组建、日常管理和维护规范有序、有章可循,充分调动专家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4 加强“四调对接”相关部门的沟通
加强与市信访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沟通,在总结基层人民调解做法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四调对接”的工作意见,明确“四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细化相关工作措施和要求,规范对接程序与文书,构建了“四调对接”机制的系统性制度。
5 完善行政调解工作
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广东省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佛山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强化行政调解工作要求为契机,出台《佛山市行政调解工作指引》,完善行政调解组织架构,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和文书档案,召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扎扎实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成立市行政复议调解中心,建立相关工作规则,为全省复议调解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佛山样板。
下一步,佛山市司法局将全面推进“四调机制”落地见效,彰显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功能与效应,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进一步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佛山司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