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肇庆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模式,使人民调解成为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桥梁,大量矛盾纠纷通过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缓解了司法渠道的压力,提升了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同时也降低了纠纷解决成本,又快又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一场大雨致使位于四会市某石场上游的大量淤泥和泥沙流入下游的鱼塘,导致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鱼塘承包者陈某随即前往四会市城中街道综治维稳中心进行投诉,经城中司法所和维稳中心共同调解,双方于2018年11月1日达成调解协议,由石场一方负责清理流入鱼塘的淤泥和泥沙并承担所有费用。然而由于石场方没有按照约定,全面清理流入鱼塘的淤泥和泥沙,当事人陈某向四会市人民法院起诉,提出要求侵权方赔偿16万元等4项诉讼请求。该案经四会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可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化解,遂委派给司法所和四会市民情志愿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受理此案后,调解员与石场方代表以及被侵权当事人逐一商洽,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接着以“共同商议”方式向侵权方律师就人民调解的基本程序及手续进行了陈述解释,打消了律师的顾虑。同时结合现行法规政策,对双方进行以案说法,经多次电话沟通、现场调解,在综治中心,承办法官、人民调解员三方合力下,终于在2021年除夕前一天促成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使这起长达4年多的侵权纠纷画上了完满的句号。
这是我市司法行政部门通过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成功化解纠纷的一起典型案例。为集合多部门调解力量,就地就近快速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成功实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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