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中院发布《汕头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2020年)》。2020年,汕头法院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建设引领型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要求,依法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深入贯彻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理念,以强有力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创新发展,为助力全市法治环境、营商环境的优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0年,汕头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917件(民事5831件,刑事86件),审结5616件,结案率为94.91%,收结案数分别比2019年同期增加500%和3%,平均结案天数为76.42天,审判绩效进一步提升,持续保持案件收结的良性循环。案件呈现KTV著作权侵权纠纷爆发式增长、电商领域及网络环境侵权纠纷持续增加、知识产权案件时空交织和上下层级联动更为密切,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涉案领域、罪名相对集中等特点。
白皮书显示,2020年汕头法院持续加强商标权、著作权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维护市场环境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和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依法对oppo、小米、华为、华润三九、创维、海堤茶叶、西湖龙井等驰名商标、老字号、地理标志等知名品牌展开保护,遏制网络或实体市场制假售假等商标侵权行为。对动漫形象“超级飞侠”“魔幻陀螺”“猪小屁”“海底小纵队”“鲨鱼一家”“变形警车珀利”“小猪佩奇”、视听作品《中国好声音》《蒙面唱将猜猜猜》等涉文化创意产业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同时,充分发挥“三合一”审判机制优势,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有效维护汕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如陈某章等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对被告人骗取商标授权书伪造玩具的行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彰显了法院净化企业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决心。
汕头法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赔偿各项机制的贯彻落实,对于持续侵权、重复侵权、以制假售假为业者,综合主观故意、损害后果等侵权情节依法判处其承担惩罚性赔偿金。在华杰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诉黄某灏等侵害商标权案中,结合网络平台调取的销售数据,合理运用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市场价值评判标准,判令侵权人赔偿50万元。在维沃公司诉马某鹏侵害商标权案中,针对被告在案件开庭前仍持续低价销售其他侵犯原告商标权商品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额满足原告的赔偿请求。
白皮书指出,汕头法院恰如其分用好各项诉讼措施,切实提升司法审判质效。通过证据保全、诉讼禁令和律师调查令等制度措施,努力破解“举证难”和“赔偿低”问题。积极发挥司法指引衍生效能,针对“应用宝”存在app发布主体审核不严导致原告起诉多个被告主体错误的问题,向“应用宝”的开发者腾讯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取得较好法律效果。
2020年,汕头法院不断创新纠纷化解机制体制,多层次多领域化解纠纷。汕头中院与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了《关于合作建立汕头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备忘录》,在中国汕头(玩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共同设立“汕头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示范创建点”,促成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裁决和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积极探索实施知识产权纠纷一站式和解机制,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和信息化手段,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和调解力度,助力企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
下一步,汕头法院将根据最严格保护的理念与要求,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为汕头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汕头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