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公积金
是员工享有的的合法权益
但实际生活中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
员工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
今年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就陆续收到了几百宗
关于公积金缴存的案件
且看如何“和气”化解纠纷
今年以来,盐田法院陆续收到462宗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某印刷(深圳)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缴存系列案。受理该批案件后,盐田法院高度重视,根据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责任明确等特点,决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并由调解法官、法官助理和具有调解经验的特邀调解员组成诉前调解团队,共同调解该批案件。
针对某印刷(深圳)有限公司提出因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短期内难以为员工缴存公积金的情况,诉前调解团队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某印刷(深圳)有限公司进行多次电话沟通,在双方达成调解意向后,诉前调解团队到某印刷(深圳)有限公司现场调解,向该公司负责人介绍我市“六稳”“六保”政策,讲解公积金缴存的法律规定、类案处理结果和依法为员工缴存公积金的重要意义,并结合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对该公司下一步依法缴存公积金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诉前调解团队的耐心调解,该公司作出分期缴纳法定缴存义务的承诺,帮助该系列案涉及的462名员工补缴了647万元公积金,并已实际履行完毕。至此,该行政争议通过诉前调解得到实质化解。
利用诉前调解机制
走进企业与机关
妥善化解纠纷
不仅减轻了审判执行压力
更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
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