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正式施行
正式明确“袭警罪”
规定暴力袭击
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可入刑!
然而,袭警罪刚刚入刑
便有人试探法律威严!
近日,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以涉嫌袭警罪为由
对犯罪嫌疑人曾某彬批准逮捕
严厉打击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切实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
2021年1月29日9时许,小榄镇竹源社区发生一起盗窃案。接报后,小榄公安分局永宁派出所立刻联合刑侦大队对该案进行分析研判,初步掌握了嫌疑人曾某彬(男,23岁,广西平南县人)的身份信息,并得知其在中山市东凤镇活动。
据了解
犯罪嫌疑人曾多次
因盗窃手机被判刑
此次案件起源
同样是其盗窃手机!
当日15时50分许,小榄公安分局民警联合便衣队在东凤镇一家奶茶店发现一名男子相貌特征与嫌疑人高度相符,便上前出示警官证表明身份,让其配合盘查,嫌疑人曾某彬见状趁机逃跑,办案民警立即上前奔跑追到嫌疑人曾某彬。
期间,嫌疑人曾某彬
用嘴咬民警秦梓雄的右手
企图逃脱
随后,民警谭俊开赶到现场
合力将其制服并抓获归案!
经审讯,违法嫌疑人曾某彬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曾某彬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袭警罪”正式出台。3月5日,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袭警罪为由,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曾某彬批准逮捕。
曾某彬以身试法
公然袭警
其最终的结果
必然是受到法律的严惩!
(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