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日前,湛江市公安机关侦破的首宗“套路贷”涉黑案在湛江市遂溪县法院进行一审开庭审理,黄某伟等23名被告人被依法公开宣判,其中主犯黄某伟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人民币65万元;其余2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到16年不等。
●暴力追债强行侵吞房产
2018年11月,湛江市公安机关接到一条关于湛江市某夫妇被暴力追债强行侵吞房产的线索,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过4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一个以黄某伟为组织、领导者的涉“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浮出水面。
2019年4月28日,在广东省公安厅的指导支持下,湛江警方通过集中收网成功摧毁以黄某伟为组织、领导者,长期在湛江市区和廉江市等区域从事“套路贷”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现场缴获现金若干及查封涉案车辆、房产一批,侦破各类刑事案件60余宗。该组织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强迫卖淫、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8项罪名。该案是湛江市公安机关侦破的首宗涉“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大批受害人被迫举家外逃
据了解,黄某伟涉黑组织以合法设立的公司为依托,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在民间小额高利放贷的基础上,诱骗、逼迫债务人签订虚高借款协议,制造虚假银行流水,通过转单平账等所谓“行规”从事“套路贷”活动。
该涉黑组织成员众多,手段凶残,大批被害人为躲避债务被迫逃离湛江,辗转到珠三角地区靠打散工维持生活,有的甚至举家逃往上海、贵州、内蒙古等外省市区隐姓埋名;而变卖家产还清债务留在湛江本地的被害人,也因惧怕报复或者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不敢也不愿配合调查取证工作。面对重重困难,专案组民警丝毫没有放弃和松懈,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日夜兼程,足迹遍布北京、上海、贵州、内蒙古、广州、深圳、东莞、佛山、惠州等地,陆续找到被害人和证人100余名,形成一份份证据材料。
据湛江市公安机关查实统计,2012年至2019年2月,被黄某伟组织“套路”放贷的人员达800余名,涉案金额高达4000万余元,违法所得达500万余元。该涉黑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