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站、点”融合共治机制推动创建“无讼村居”169个,获评全省法院“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创新案例;发出风险预案妥善化解涉梅龙高铁纠纷,入选全省法院人民法庭调解工作典型案例;精准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为盐焗鸡生产企业收回货款,严厉打击违法开山取土毁坏省级生态公益林犯罪,获评全省法院服务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下称“百千万工程”)典型案例……
梅州法院以一个个生动的法治实践,展现了其全力推动建设产业兴、群众富、生态美、治理强的现代化县镇村的决心与成效,以高质量司法守护“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全面推进。
梅州法院法官到茶园走访茶企。
靠前服务
助力“重点项目+典型镇村”再提速
“感谢法官的调解,履约保证金已经收到了。”近日,梅江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国家“十四五”重点工程项目瑞梅铁路的纠纷,有力支持这条提升区域经济活力的“致富路”加速建设。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在承建瑞梅铁路工程期间,因重车利用村道运送材料,导致钟先生的房屋外墙及砖瓦房出现损坏。双方因赔偿金额、修复时间、安全隐患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钟先生遂诉至梅江法院。
为避免案件审理影响工程进度,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在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向钟先生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承诺在其承建的铁路工程完工后30日内对钟先生的房屋外墙及砖瓦房进行修复。该案仅用了一个多月就得到圆满解决。
提质增效,重点项目“动力足”;法治护航,重点项目“加速跑”。
组建专门法律服务专班,主动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立快速审理通道,2023年以来妥善调处涉梅龙高铁、瑞梅铁路、梅平高速等重点项目纠纷110多件;深化“诉前、诉中、诉后”行政争议全程协调解纷机制,推动超五成涉征地、拆迁补偿赔偿等纠纷在诉前实质化解……梅州法院全力保障“打粮食”项目颗粒归仓。
作为广东省“百千万工程”首批9个典型镇之一的松口镇,正全力建设“南洋海丝路·客侨第一镇”,“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地之一火船码头是此次改造的重点。但在规划建设初期,码头附近一处坍塌已久的废墟让当地干部犯了难,简单征收、原址重建等方案都容易激化矛盾。
依托“法庭+镇村”双向联络解纷机制,梅县法院松口法庭协同当地综治中心创造性推动当地居委会与倒塌房屋的屋主签订《租赁协议》,将危房平整后改造成400多平方米的码头停车场,既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也推动松口典型镇建设提质加速。
典型镇村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对于推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具有独特的示范引领和标杆作用。
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载体,梅州法院主动服务典型镇村建设,审结涉农村土地流转、复耕复种、农产品产销等案件651件,支持休闲农业、健康养生、创新创意等农村新业态发展壮大。深度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深化“庭、站、点”机制,建立法庭庭长列席乡镇党委会、综治例会制度,融入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5000多件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推动创建“无讼村居”169个,向基层党委、政府发出风险提示函、意见书等25份。蕉岭法院向一镇政府发出关于土地集约、土地整治的法律风险提示函,不仅“面上”协助调解74户农户与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更从“里子”规范了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有力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级试点在蕉岭深入开展。
夯基固本
加速打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
绿色,是梅州高质量发展的底色。
“被告人陈某某犯污染环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赔偿环境损害费用、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补植复绿费用155.17万元。”近日,梅县法院审结6起涉城东镇葵下村一山场被倾倒固体废物系列案,依法以污染环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至一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7万元至5000元不等,赔偿和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好生态环境。
为更好守护好绿水青山,梅州法院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改革,建立环资案件审理“一案三报告”机制,积极适用赔偿金、补种复绿、以劳代偿等修复责任方式,2023年以来审结涉非法采矿、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47件,判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罚金5000万元。
同时,梅州中院联合福建龙岩、江西赣州和广东潮州、汕头等中院建立韩江流域和粤闽赣边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与检察、生态环境等九部门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林长+森林法官”长效协作,设立阴那山、四望障等10个森林法官工作室和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基地……共保联治、跨域共治的生态保护大格局正通过合作共赢不断完善。
“真心感谢法院,把原本不抱希望的货款执行到了,解决了我们经营的后顾之忧!”近日,广东盈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对法院为其追回798.35万元货款表达谢意。该公司是省、市重点项目,总投资36亿元,年产高性能覆铜板3600万张,提供就业岗位1000多个。因被多个买家拖欠货款,公司无奈提起诉讼并最终申请强制执行。受案法院通过建立执行专班,奔赴外地连续7天开展专项执行,为公司追回了大部分货款。
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绿水青山”。2023年,梅州法院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程”作为重点工作,并在2024年持续深化实化司法举措,为梅州引来投资兴业“金凤凰”栽下法治“梧桐树”。与市工商联签署加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合作的框架协议,共同强化产权保护、支持创新发展。常态化推进“民营企业家法院行”和司法暖企行动,优化“一园区一专班”服务机制,为600余家企业提供“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建立涉企审判快速通道,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缩短20%。灵活运用活封活扣、预处罚、信用修复等柔性措施,执结涉企案件9388件,追回债务28.85亿元,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提振信心。
源头治理
助推“现代产业+梅字号”高质量发展
“这真是一场‘及时雨’,你们的司法建议有力促进了整个行业在法治轨道良好运行。目前,有的涉案企业通过自救已恢复正常生产,大多数企业都把主要精力花费在产品研发上,行业的订单在不断增加。”近日,平远县木材加工企业协会会长姚国祯在法院回访时表示。
木业产业是平远传统产业之一,产值一度达到17.06亿元。然而,一段时间以来,当地木业企业“假出口”骗税犯罪多发。平远法院经过深入调研,于2024年9月分别向税务局、科工商务局、木材加工企业协会发出3份关于遏制企业骗税行为推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司法建议。这3份司法建议推动了部门和协会全面排查涉税风险、开展入企政策宣传、建立领导挂钩重点企业机制,有力净化木业产业生态。
产业强,则县域强。产业发展需要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护航,更要从源头上预防法律风险,促推规范有序发展。2023年以来,梅州两级法院围绕影响制造业、地方重点产业等领域法律风险、治理漏洞,向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50份,反馈率、采纳率均为100%,促进被建议单位出台规范产业发展文件或行动方案12份,梅县金柚协会还根据梅县法院的司法建议专门推出合同示范文本、建立行业“红黑名单”制度。
“梅字号”是强县促镇带村的纽带,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基础,如今的“梅字号”不仅有“土特产”,还有自主创新。梅州法院通过构建“多元化解+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模式和联合惩戒机制,依法公正审理长乐烧酒“南国一品”、金利来等商标知识产权纠纷,引导支持“梅字号”品牌创新发展。
与此同时,各地法院也纷纷为“梅字号”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支撑,梅江法院推动乐得鲜品牌成功申报“客家土椒”国家级品种保护商标,梅县法院联动地方党委、政府设立柚子法律工作室,大埔法院每年定期召开陶瓷企业座谈会,法官下沉到190多家陶瓷企业走访,加强“大埔青花瓷”地理标志产品司法保护力度,兴宁法院积极引导“兴宁鸽”申报地理标志……一场推动“梅字号”品牌做大做强的司法行动在持续升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