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在广州市第112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学东介绍,去年12月,“三位一体”暖心“护蕊”工作机制全面落地,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使广州市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性侵害的防治工作得到跨越式发展。
为全面强化未成年人性侵害防治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广州市检察院于2018年初积极推动建设集“一站式”取证办案、“一站式”救助保护和“一站式”综合预防三位一体的“护蕊”一站式工作机制。
李学东介绍,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侦查取证工作不规范、不及时,易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等问题,广州市检察院通过场所建设和制度建设两方面,逐步构建起“一站式”取证办案机制。并与团委、妇联、民政及相关社会组织搭建社会支持体系平台,针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不同需求,有效链接社会资源,“一站式”提供法律援助、经济救助、心理救助、社会救助等保护及服务。2019年,检察机关为36名未成年被害人链接法律援助,为67人提供心理救助,给予司法救助金额达62.6万元。
“为了强化事前预防,我们着力从增加特殊预防的深度和拓展一般预防的广度两方面开展犯罪预防工作。”李学东说,一方面,建设“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积极推动从业限制制度,目前已对全市约2.3万名教职员工进行筛查。另一方面,大力创新普法宣传的方式,不断扩大覆盖面,有针对性地开发“预防性侵害”的专题法治课程。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上述主题的法治宣讲215场,受众约80.8万人(含网络受众人数),在全部宣讲活动中占比近90%.
李学东介绍,当检察机关收到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举报后,一般是交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处理。未检部门会指引转介线索的未保组织工作人员对被害人的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紧急措施阻隔随时会再次发生的侵害,或者让未成年被害人立即接受医学检查或救治。随后,检察机关及相关的未保组织会协助当事人前往公安机关报案,检察机关依法对案件的立案及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在引导取证的同时,做好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工作。“我们将会协调公安机关尽快在‘一站式’办案区内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取证工作,一次性完成询问、物证提取和伤情检验,办案区所在的医院会指派医生协助身体检查和伤情救治。取证工作原则上一次性完成,而且是在私密的环境下进行,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避免造成‘二次伤害’。”他说。
据悉,“一站式”工作室主要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而建设的,但对于故意伤害、虐待等严重伤害未成年人身心的犯罪案件,同样可以在“一站式”工作室内开展取证工作。另外,在取证结束后,如果发现未成年被害人需要继续进行心理治疗,“护蕊”一站式工作室也可以作为心理疏导的场所,继续发挥保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