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暖企助企 深法益企言”主题宣讲活动,精准回应企业需求。
一年春作首,万事行为先。2月18日,甲辰龙年首个工作日,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在深圳召开,聚焦产业科技话创新、谋未来,全面提升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能力,描绘广东现代化建设奋进新蓝图。
一年之计在于春。新春第一会选择在深圳召开,无疑是龙年的点睛一笔。这里是活力满满的创业之都,每分钟会诞生1.1家企业,企业密度居全国第一。当前,深圳的民营企业达到237.9万家,占全市企业总量的97%,税收贡献率达到70%。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正源源不断地为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直以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高质量审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引入修复型司法理念,建立商事审判类案标准化机制,畅通企业问需路径,推动涉企纠纷高效、低成本源头化解,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
在前不久深圳两会的法院工作报告中,亮眼的成绩单引人注目:“解决商业纠纷”指标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居全省第一;在全市联合推广龙岗“法院+商会”纠纷化解模式;编撰类案审理指南90个,公开出版16个;开展“暖企助企·深法益企言”主题宣讲,助力企业合规经营、防范风险……
深圳法院正不断助力深圳夯实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的根基。
快速化解企业纠纷 商事调解“心连心”
“我做企业多年,曾经历过商事诉讼,深感新模式下商会介入调解是一件幸事。”解决了烦心事的坪地街道商会某会员企业负责人王先生由衷感慨。
中小微企业买卖交易往来频繁,逾期付款的情况时有发生。通过诉讼方式追回货款,往往时间长、成本高。这次遇到货款纠纷,抱着“试一试”的想法,企业老板张先生向坪地街道商会调委会求助,这是深圳法院首创的“法院+商会”民营经济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
在收到该企业的调解请求后,调解员来到商会调解室,这里放有一台直接连通龙岗法院的显示器,可以在线联系龙岗法院请求法官指导调解。
“法官通过视频连线‘现身说法’,并给出专业指导意见。整个沟通过程及时又顺畅,很方便。”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立即组织双方对账,高效确定应付货款金额和违约金。同时,考虑到付款方资金周转困难,提供减免利息、分期支付等多个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指导法官第一时间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会员企业成功追回货款。
“相比传统诉讼程序,商事纠纷调解能极大地降低涉企纠纷维权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减轻司法案件压力。”深圳中院商事庭法官杨莹表示,近年来,各类涉民企矛盾纠纷不断增多,不少纠纷诉至法院,无形中增加了民营企业纠纷解决成本。而如何让商事纠纷高效率、低成本化解,也是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
深圳法院率先将“修复型司法理念”引入商事纠纷调解指导工作中,会同商会等调解组织加大前端调解力度,降低商事纠纷有效解决的时间成本,快速重启企业活力,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目前,深圳法院已与坪地街道工商联(商会)、宝安工商联(商会)就商事调解进行了指导对接,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其中,龙岗法院在坪地街道成立商会调解指导中心,为商会调解提供调解指导、业务培训、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服务,已指导商会成功调解纠纷200余件,涉及金额6000余万元。
类案标准化审判 企业规范经营“指南针”
在深圳中院商事庭办公室里,法官杨莹翻开最近刚拿到的主审案件卷宗,这是一起清算责任纠纷,双方对清算组成员之间如何承担责任各执一词,分歧较大。她发现,类案标准化审理指南针对此类争议焦点,归纳整理出了适用性强、说理透彻、逻辑严谨的裁判说理示范。她很快便准确把握审理要点,高效作出裁判。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和创新创业的热土,商务活动频繁,新类型纠纷日益增多。笔者了解到,法官审理商事案件时,常遇到法律关系复杂、事实认定困难的案件。如何统一裁判标准,提升审判质效,实现类案同判,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法官们经常思考的问题。
自去年3月起,深圳中院组织骨干力量,编撰了类案标准化审理指南,积极探索类案标准化审理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目前已完成19类公司纠纷类案审理指南编撰工作,并汇编出版《公司股东纠纷类案裁判思维》《公司股权纠纷类案裁判思维》《公司责任纠纷类案裁判思维》等系列丛书。
这套丛书全面梳理了“立案审查—举证责任分配—事实查明—法律适用”各流程要素,对明晰案件裁判思路、提升办案质效,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深圳中院商事庭庭长罗映清进一步介绍,类案参考适用并不是单纯机械地照搬具体的标准,而是重点吸取类案的裁判理念和方法。按照类案指南,不同的法官审理类案时,都能迅速切入审理要点,避免关键事实的遗漏,对案件审理效率也有明显提升。
“我们的委托人一般都有一定的法律基础,但商事案由种类繁杂,有了这个指南,我们可以按图索骥,详细对照指引进行诉讼,跟当事人解释起来再也不费劲了。”而在刚提交完立案材料的李律师看来,类案标准指南还能给予当事人诉讼全流程精细化指引,避免诉讼方向错误,耽误时机。
帮助当事人正确列明诉讼主体、理性确定诉讼请求、准确提出诉辩主张、全面收集提供证据,避免程序空转,也为当事人理性诉讼、理性调解,增进司法人员与当事人相互沟通发挥积极作用,这也是编纂推广类案指南的初心和重要目的。
畅通企业问需路径 服务企业“零距离”
“民营企业一直面临着合规发展、风险预防问题,今天的课干货满满,听得懂、用得上。”全程听完企业普法讲座,企业代表陈先生手中的笔记本早已记得满满当当。深圳企业家日当天,深圳中院举办了“暖企助企 深法益企言”主题宣讲活动,邀请了30余名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企业家代表共同参加,精准回应企业需求。
不久前,某酒店与装修公司发生纠纷。双方在酒店装修款、验收资料交接等方面争议不断,且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趁着普法进企业的机会,酒店负责人拉着对方向主讲法官请教疑惑。法官不厌其烦地讲明事理、情理、法理,阐释利害关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细致分析当前所处僵局对双方公司带来的损失和伤害。经过法官耐心的讲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民营经济是深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提高企业家的法治素养,提高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和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对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样重要。
为提高企业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深圳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进一步拓展“鹏法言商”商事司法服务活动的普法宣传渠道,继续打造深圳法院普法宣传品牌,为企业带来形式丰富多彩的普法宣讲活动。
“我们把一类案件的审理指南转化为‘鹏法言商’普法讲座、微课堂、宣传手册、以案说法、示范庭审等商事司法宣传和服务产品,既畅通企业问需路径,又发挥商事审判司法能动性,服务实体经济和制造业发展大局。”罗映清表示。
除干货满满的“法治大餐”,深圳中院还邀请两级商事审判部门法官录制了“鹏法言商”系列微课堂,涉及公司资本保护、股东利益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等公司纠纷常见问题,统筹开展“裁判标准”向“商事规则”的转化输出工作。通过专题普法和授课,规范公司内部治理行为和企业生产经营交易行为,提醒企业防范经营风险。
目前,深圳两级法院商事审判团队向百余家企业发放公司纠纷助企规范引导宣传手册,发放了各类涉企宣传资料近千册,并开展了“人大代表大讲堂”“暖企助企 深法益企言”“优化营商环境 ‘宪’在助力”等多场公司纠纷专题普法讲座。